我努力了,或許我自以為對人好,但那方式不是對方想要的。
我本以為幸福是可以共享的,原來,幸福是很私人的感受。
我覺得幸福的當下,或許在對方來說只是個平常再不過的時刻,幸福的溫度來自傻瓜的一頭熱。
原來,除了背部線條以外,我還喜歡看女孩笑的樣子。發自內心的笑,真美,真甜,即便知道帶給她那種笑容的不是我,欣賞著她的笑容,回神時總會不覺地嘴角上揚。
心理甜甜的,酸酸的。
還能出神微笑的我,簡直變態。
曾說過愛她但是她不信,她糾結於喜歡與愛情的差異,也知道她既不愛我也不相信愛。
但,看著她與別的男人聊著不能被我看見的話,笑的那麼甜,能被那樣的笑容感染的我。
我想我是真的愛過吧。
我也搞不清楚了,也可能我只單純是個變態罷了。
快到極限了,我一直很努力維持自己,但現在卻只想胡言亂語。
如果不逼著自己去找朋友,裝沒事的正常與人互動,我可能會很想一直倒在床上什麼都不做。
越是心態崩壞越是要裝沒事,一直不斷地勉勵自己,好累。
越累,越要站得挺直,越是不能讓人知道。沒事的。
我可以理解那些在人生中放棄掙扎的人,曾從爛泥中爬出,抖掉一身不堪,卻又冷不防的被踢了回去。好累。
不喜歡明明身邊有人卻覺得孤單。
那樣不如單身來的輕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