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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人說在十七、八歲遇到的人會是這輩子最愛的人,我白眼。
    每次都是很認真的在喜歡哪來的最愛之談?
    說故事就是說的人假借這名義跟別人掏心掏肺。
    而、聽故事的人總是聽完就遺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