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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怕罷免「炒太熱」! 拜票猛宣傳、罷免得噤口!

    發表時間:
    • 2015-02-14 17:49:58 




    選舉時候選人賣力宣傳拜票打廣告,但當選後,人民要想行使「罷免權」,法律卻規定「禁止宣傳罷免活動」,否則開罰10萬到100萬!台北市長柯文哲覺得法律不合理,台南市長賴清德更批評這種規定是違反言論自由!學者認為當年立法背景比較保守,希望維持政治穩定性,但隨著民主發展這樣的規定不合時宜,應該修法。

    說是要關心罷免投票秩序,台北市長柯文哲特地一早趕到內湖「視察」,興奮之情藏不住!

    台北市長柯文哲:「有人不用宣傳,大家都知道他已經很差了!個人對於目前罷免規定覺得不合理。」

    就算覺得法律規定不合理,柯文哲還是為自己找了個「冠冕堂皇的理由」,投票日前一夜,更現身公民團體舉辦的「罷免活動」造勢晚會。

    記者vs.台北市長柯文哲(02.13):「今天為什麼會來?視察大湖公園,市政考察之旅。」

    一抹笑很得意,但柯文哲不上台又不致詞,敢說敢講的他有所顧忌,就是因為選罷法規定,罷免案「不得有罷免或阻止罷免之宣傳活動」違者開罰10到100萬!

    政治學者施正鋒:「他不希望過度動員罷免,好像你選上以後,他不太願意你去罷免的樣子。」

    政大法律系副教授廖元豪:「法律希望罷免要謹慎為之,希望從嚴,(禁宣傳)也許就是立委或政府不喜歡罷免制度,所以希望罷免不太容易成。」

    學者批評,選罷法規定已經不合時宜,台南市長賴清德在臉書上po文,說他不瞭解憲法賦予人民罷免權,但民眾卻要透過詩隱誨方式,宣傳罷免案,批評選罷法的規定有違罷免權初衷,更觸犯言論自由基本精神。

    微電影《狂熱戀人》:「時間再重新來過,我還是會做出同樣決定嗎?」

    2月14日使用情人節限定投票章,包裝成商品廣告,其實是在「宣傳罷免投票」隱晦手法,要避開法律紅線,因為柯文哲臉書上po藏頭詩,說罷免要過半,情人節可以到投票所約會,就立刻被檢舉違法!立法當年考量維護當選神聖性和穩定性,禁止宣傳罷免,但台灣20年來第一次罷免立委投票,不得宣傳的法令,引起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