環署13日上午審查經濟部礦務局「砂石開發供應方案」的政策環評。礦務局提出3方案,表示未來將以陸上砂石為主要來源,更規劃了17個「陸上砂石資源區」。但環署認為,此政策環評案自啟動到現在已10年,時空背景落差太大,且都未提出相關調查評估,因此要求礦務局用1年6月的時間「大幅補正」後再審。
此「砂石開發供應方案」在1995年由行政院核定,並在1996年啟動政策環評,期間
發生2007年中國禁止天然砂、2009年莫拉克風災帶來大量河川疏濬砂石等,當時政策已顯不合時宜。
礦務局統計,2004年~2013年之間,總供應量約88,015萬公噸的砂石中,河砂佔了52%、營建剩餘土石方佔24%、陸上與海域的土石採取佔3%、進口砂石則佔21%。而3個新方案中,陸砂採取大幅提高至20%至34.08%之間,約為1800至3000萬公噸/年的量,河砂則降為28%,開採量約為2400至2500萬公噸/年,而營建剩餘土石方則為3成左右。
對於河砂下降、陸砂大幅提昇的比例,多數委員都採質疑態度,擔憂衝擊植被、生態棲地與水資源。雖然礦務局指出河川不能再開採就轉往陸砂是全球趨勢,開採不是問題,而是要好好引導,可借鏡美日等國。
但環委張學文指出,此改變為不可逆的,生態回復與土壤生成要花很多時間,他更指出礦務局所提出十多個砂石特區需有更嚴謹的評估,即便不是受重視保育區,次生林在守護水土保持上也扮演重要角色。
張學文表示,除了對陸砂開採有疑慮,也重申開採河砂對水域生物影響重大,台灣有多種迴游魚類需要河道,可不只是櫻花鉤吻鮭。
張學文指出,反觀目前暴雨頻傳,如八八風災沖下大量土石,但礦務局卻沒有提出如何順勢利用,環委龍世俊也指出應該將暴雨沖刷作情境分析,列入考量。
「回收做得好,也是一種永續!砂石供應不一定要挖我們的土地」龍世俊認為回收利用是新型態的開發,目前台灣有許多都市更新,應將廢建材的回收列為砂石重要來源。環委尤繁結亦指出,應更積極規劃如何利用水庫淤積土方。委員大多不樂見貿然大幅提高陸砂開採。
雖然礦務局表示,國外有開採後基地轉作水庫、住宅區等案例,認為可將開發砂石與建設妥善結合,但他們的計畫書卻遭委員會直批相當不完整,甚有委員直言「只是在玩過去10年的數字,根本沒有調查評估」,痛批這份政策太過粗糙,而要求礦務局回頭重新檢討、大幅修正。
閉門會議中一度有環委提議由環署出面舉行公聽會收集各界意見,但多數委員認為在相關資料都未完善的狀況下,已可預料「砲聲隆隆」場景,因此給了1年半的時間,要求除了對空氣污染、承受水體、土壤流失、廢棄物、施工噪音、生態自然度、棲地、交通安全、土地利用、地理景觀、文化資產等,還要增加細懸浮微粒、農業影響、地形復原、河川水庫清淤、資源再利用、生態復育、水土保持、水資源保護、氣候變遷、安全管理監控、溫室氣體等評估項目,且將從長期性、區域性的情境影響評估都列入考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