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針對六大品牌的植物性酥炸油進行檢驗,發現含重金屬鉻以及反式脂肪標示不實,今天下午食藥署召開記者會說明,參考美國衛生部的食品背景值調查,新竹市府檢驗的七款植物性酥炸油的重金屬鉻含量「應該是正常狀況」,而反式脂肪標示不實的部份,食藥署認為需要進一步到廠稽查,才能判斷是否有標示不實的情況。
今天下午植物油製煉工會同業公會發表聲明反駁新竹市府的檢驗結果,認為反式脂肪標示與重金屬鉻含量這兩項都未違法。植物油製煉工會同業公會認為,未經過氫化產生的反式脂肪,可標示為零,是依目前的食藥署規定,而新竹市府檢驗出的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都是未經過氫化程序,因此標示為零是依法辦理,而非標示不實。
輔大餐旅系兼任講師文長安則認為,植物性酥炸油中的重金屬鉻含量,需要進一步判斷是六價鉻或三價鉻,單以含有0.03ppm重金屬鉻為指標要求業者下架,「是有點不合理」,而在反式脂肪含量標示的部份,他認為若每100公克超過0.3公克就應該標示,若同步檢驗出反式脂肪與乳化劑,更有可能判斷為檢驗反式脂肪為人工製程所產生。
食藥署:今年七月正式實施反式脂肪量超過0.3需標示 七月前若非氫化處理則免標示
在反式脂肪的部份,食藥署去年四月十五日公告的「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提到,反式脂肪得以零標示的條件為:「每100公克食品內所含總脂肪不超過1.0公克;或每100公克食品內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此遵行事項在今年七月起正式實施。
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解釋,在新制的遵行事項實施前,業者販售的植物油若未經過氫化過程,可不用標示反式脂肪含量,因為植物油中的反式脂肪,可能來自於部分氫化過程或精煉時脫色、脫臭製程,也有可能天然存在於食品中,檢驗方法無法區別反式脂肪是天然存在或加工過程所產生,還需要配合實際到廠稽查。她強調,新竹市的檢驗結果,還需要配合實際到場稽查,才能判斷反式脂肪是否標示不實。
植物油製煉工會同業公會認為,未經過氫化產生的反式脂肪,可標示為零,是依目前的食藥署規定,而新竹市府檢驗出的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都是未經過氫化程序,因此標示為零是依法辦理,而非標示不實。
輔大餐旅系兼任講師文長安則認為,不論新舊制法規,植物性酥炸油的反式脂肪含量若每100公克超過0.3公克就應該標示,不過若要進一步檢驗反式脂肪是否為人工製程所產生,可同步檢驗反式脂肪與乳化劑,若兩者都有,比較能斷定反式脂肪為人工製程產生。
重金屬鉻目前未定食用油標準值 專家:應說明是六價鉻或三價鉻?
在重金屬鉻的部份,植物油製煉工會同業公會認為此次植物性酥炸油檢驗出的重金屬鉻的含量在0.03到0.04ppm間,低於環境背景值,並沒有安全疑慮。對此食藥署食品組副組長薛復琴表示,台灣並無針對食用油訂定重金屬鉻的標準值,參考二○一二年年美國衛生部針對各類食品的背景值調查,總鉻平均含量介於0.02到0.52ppm之間。以此來看,新竹市政府檢驗的植物酥炸油的重金屬鉻含量介於0.03到0.04ppm間,「應該是正常狀況」。
文長安則說,重金屬鉻分為六價鉻與三價鉻,三價鉻是身體所需要的,對於血糖代謝有幫助,但人體不需要六價鉻,因此需要進一步區分該次檢驗油品中的重金屬鉻屬於哪一種。他認為,植物油驗出0.03ppm的重金屬鉻,要進一步看有沒有動物油的反應,如果單以含有0.03ppm重金屬鉻為指標要求業者下架,「是有點不合理」。
對於新竹市府要求相關產品下架的措施,食藥署認為,中央不會要求相關產品下架,不過若地方政府依據法令從嚴執行,中央不會干預。
新竹市衛生局:呼籲業者針對標示不實做改正 目前不用下架
新竹市衛生局今天傍晚表示,在反式脂肪標示不實的部份,雖然「包裝食品營養標示應遵行事項」提到的「每100公克食品內所含反式脂肪量不超過0.3公克」規定,在今年七月起才正式實施,不過呼籲業者注重標示不實的部份做改正,目前新竹市並沒有要求下架的措施。
在植物性酥炸油的重金屬鉻含量部分,新竹市衛生局認為目前食藥署尚未公告法定容許量,盼食藥署儘快研議重金屬鉻容許量,讓地方衛生局有所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