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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權接軌國際 外籍愛滋感染者不再強制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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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8日初審《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非本國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停留及居留限制,圖為8日上午衛福部政務次長林奏延出席委員會。(蘇仲泓攝)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今(8)日初審《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刪除非本國籍愛滋感染者入境、停留及居留限制,未來三讀通過後,台灣對於愛滋感染者的人權保障可逐步與國際接軌。
     
    根據疾管署資料,我國約有3%的愛滋感染者屬於非本國籍,依現行法令必須強制出境,但此老舊規定屢遭批評有違人權,且WHO於2010年公開表示此舉無益公衛後,現全球已有136國無此規定,近年美國、南韓、中國等國家均已取消相關限制。
     
    衛福部疾管署日前表示,現今愛滋治療技術進步,且傳染途徑特定,國際間已逐漸將愛滋病毒感染視為慢性疾病,考量人權不應再限制外籍感染者入境。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8日初審通過《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決議將原條文第18至20條刪除,未來非本國籍感染者,回歸一般移民法規管轄,不再會因為感染而遭拒絕入境或強制出境。
     
    疾管署也認為,由於目前醫療進步,感染者在醫藥協助下已可有效控制病情,死亡率大幅降低,在參照藍委蘇清泉修正動議後,通過讓感染者在服藥2年後,比照一般穩定的慢性疾病,回歸全民健保給付範圍。另外,今天也通過,在有必要或急迫情況下,如醫護警消人員遭疑似愛滋個案針扎、血濺等情況,可強制採集檢體進行愛滋病毒檢測。
     


    2013年「台灣同志諮詢熱線」拍攝關於外籍愛滋感染者處境的微電影《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