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1.6億天價判賠,說明環境污染付出高代價的新常態已經啟動了。「有牙齒」的新環保法,具有可執行的強制條款,部分企業也開始提高警惕。
在新環保法實施的兩天以前,江蘇省6家污染企業收到江蘇高院終審判決,為其2012年初往泰州兩條河中非法傾倒的近2.5萬噸化工廢料 ,賠付1.6億修復費用。這是中國環境公益訴訟中最高的判賠額度,媒體稱為「天價環境公益訴訟」。
中國政法大學教授王燦發說:「以前的判例,都是針對污染損害的,經常是十幾萬,幾十萬人民幣。這是是針對污染修復,所以額度高,在環境訴訟領域,第一次有這麼高的賠償額度。」他提到,廣西曾經有一個因食用含鎘稻米而導致的鎘污染案件,一個村莊許多人得了骨痛病,一共才賠了15萬人民幣。而在日本如果出現這種情況,一個人就要賠幾十上百萬。
對於這次江蘇的判賠「天價」,王燦發說:「這是一個信號,說明通過公益訴訟讓污染企業付出更大代價的常態,已經開始啟動了。可能要發展出改變『兩高一低』(守法成本高,執法成本高,違法成本低)、讓污染者付出更大代價的新常態。」
就在2015年1月1日「史上最嚴」環保法實施當日,中國NGO自然之友收到了福建省南平市中級人民法院的受理案件通知書,對其起訴當地非法開礦破壞生態一案予以立案。自然之友同時成立中國第一家民間環境公益訴訟支持基金。新的環保法規定了公益訴訟制度,這是新法實施後立案的第一例公益訴訟。在新環保法實施前前,因為訴訟主體不明確等原因,公益訴訟立案異常艱難。
王燦發提到,江甦的判例作為「個案」,並不說明新環保法的執行力度(此案發生在新法實施前),但被他稱為「有牙齒的環保法」的新法仍然值得期待。
「所謂的沒有牙齒,是沒有太強制的手段。如企業有污染,只能責令停止,如果不停產,法院也沒有辦法,就像張開大嘴咬住它,看起來很厲害,但是沒有牙齒。」 王燦發說,「但是環保部現在有了查封扣押權,可以扣押污染設備、運送污染物的車輛。」除此之外,環保部門還可以把污染責任人移送公安機關做行政拘留。
污染企業會不會因畏懼這「牙齒」而收斂,還不得而知。王燦發說新法效果還有待看執行情況,而且和上訴案件數量、法院受理情況都有關係。不過,中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文一波認為,企業還是自己「當真一點」比較保險。院受理情況都有關係。不過,中國工商聯環境商會會長文一波認為,企業還是自己「當真一點」比較保險。
在2014年末的中國環保上市公司峰會上,文一波說:「我們的項目現在從協議到決策過程,各個細節都要注意,如果做得不好,對企業來說可能就是滅頂之災。三聚氰胺是食品安全問題,未來很可能和三聚氰胺事件一樣,因為環境問題,一個企業就沒有了。」
文一波同時也是北京桑德環保集團的董事長。他說,桑德自己的項目,現在警惕性都提高了好多倍。
他分析說,很多企業還是在打擦邊球,認為不會抓他一個,「但是2014年下半年,中國反腐力度增大,環保法的實施有可能和反腐一樣較真。」
這個「擦邊球」說法倒是有據可循。公眾環境中心(IPE)12月中發布了對上市企業廢氣排放表現的分析報告 ,希望能通過信息公開倒逼企業做出環境友好的決策。IPE主任馬軍說:「一些企業來諮詢,一旦了解到現在違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公益訴訟很困難,企業沒有面臨巨額索賠的風險,他們該怎麼投資還怎麼投資。」
新法執行力度到底如何,只能拭目以待。現在的擔憂,可能是法律過嚴。更多的責任落到地方執法者身上,地方要兼顧發展和環境執法,會很為難。
文一波所說:「現在這個標準,如果能夠執行,根本就不需要再提升,或者說太高了。但是相反,你定了太高的標準,只有少部分執行,絕大部分不執行,或者執行不了,那就沒有用了。」
※ 本文轉載自 中外對話〈污染付出高代價的時代已經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