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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夫妻不用「稅」一起 立院3讀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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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今年5月申報去年度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預計將有65萬對夫妻受惠,平均每對節省2.3萬元,影響國庫約157億元。(吳逸驊攝)

    立法院今(6)日3讀修正通過被大法官宣告違憲的所得稅法第15條修正案,讓夫妻擺脫必須合併計稅的限制,未來夫妻2人的薪資所得可以分開計稅,舉例來說,未來在所得稅申報上,夫妻可以睡同一張床上,各蓋各的被子。

     

    提案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今年5月申報去年度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預計將有65萬對夫妻受惠,平均每對節省2.3萬元,影響國庫約151億元。

     

    中華民國的所得稅申報設計,以家戶為標準,同一家戶必須列在同一張申報單上,大法官會議認為,在夫妻兩人所得都沒有增加狀況下,卻必須適用較高稅率,違反公平正義,有懲罰婚姻的意味,宣告違憲,要求在去年底前必須完成修法。

     

    盧秀燕說,根據估計,全台灣共有65萬對夫妻受到影響,每對超徵2.3萬元,國庫每年超徵151億元稅收,現在全案總算3讀,消除婚姻懲罰惡名,讓今年5月申報去年度所得稅時,就可以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