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上下游記者林慧貞 on 2015 年 01 月 06 日 in 十年大旱缺水休耕系列報導, 系列專題 · 0 篇留言 · 閱讀人次:126
台灣面臨十年大旱,經濟部宣布今年第一期停灌4.1萬公頃農地,引發農民上街抗議,農委會今天傍晚宣佈最新的補償措施,停灌區轉作芝麻、大豆、硬質玉米等旱作,補償從3.9萬提高到6.2萬,種青割玉米、牧草則提高到5.2萬。
但對於外界最關注的問題,補償只給地主,實際耕作者領不到,農委會立場不變,仍強調必須由地主和佃農自己協調。桃園佃農徐同權批評,政府根本是挖洞給佃農跳,撕裂地主和佃農的關係,補助應分開給地主和佃農,且別限制農民不能種東西,讓農民自覓水源。
進口替代作物,補償提高到5.2萬至6.2萬
經濟部今天召開抗旱會議,檢討今年第一期停灌政策執行事項,先前農委會公告,停灌區休耕種綠肥,每公頃補助8.5萬,沒種綠肥則是7.8萬,轉種其他作物3.9萬,但由於先前農委會推動休耕地活化時,鼓勵農民種大豆、芝麻、硬質玉米等進口替代作物,每公頃獎勵4.5萬元,今年被迫休耕,農民想自覓水源種植,卻只能領3.9萬。
農委會副主委陳文德今天傍晚宣布修正過的補償措施,停灌區轉作大豆、芝麻、硬質玉米,每公頃補償金從3.9萬提高到6.2萬,牧草、青割玉米補償金也提升為5.2萬。
陳文德解釋,芝麻、大豆、硬質玉米等進口替作物,本來就補助4.5萬鼓勵種植,牧草、青割玉米則獎勵3.5萬,現在停灌反而降低補助金,等於失去鼓勵性質,所以才特別調整,分別加上 1.7萬元,由用水單位負擔,會再另行補公告。
此外,農委會本就有補助一期休耕4.5萬,由於今年第一期是被迫停灌休耕,所以農民第二期還是可以申請補助,等於連續一年沒種,農委會為避免連續休耕,若今年(105年)第二期休耕的地,後年(106年)第一期再休耕,則無法申請農委會休耕補助。
補償金發放,仍由地主和農民自行協調
許多農民表示,補助只認地主,實際務農者根本拿不到,就算「小地主大佃農」有簽約,農委會規定會把錢撥到佃農戶頭,但佃農害怕地主不租地,根本不敢拿這筆錢,最後還是轉給地主。
對此,陳文德再次強調,只要有簽約,補助一定給承租人,因承租人要付租金,沒有租賃契約的確實很難處理,不過有些農民雖沒簽租賃契約,但會簽委托代耕書,可請農糧署考量,納入上述補償發放的標準。
他補充,小地主大佃農的政策中,本就獎勵配合政策的大佃農,種植水稻每公頃補1萬,再加上這次8.5萬,等於有9.5萬,但是實際耕作的農民要不要再撥給地主獎勵金,「由兩造雙方協調。」
陳文德說,最近北區分署調查轄內46個小地主意見,真正想退出「小大」政策的不到一成,許多小地主都說可以協商,若有問題,縣政府、農會系統、農糧署也可協調。
至於其他業者的補償則沒有變動,除育苗業者每公頃補助1500元,其餘代耕業者、農藥肥料業者皆不補助,但停灌區內的「小大」貸款、青年從農創業貸款,農糧業者經營者貸款,農機業者貸款,可以半年不必償還本金,利息由政府負擔。
小大農民:地主、農民應分開補貼,這樣的政策是挖洞給佃農跳
這個最新的政策,並未正面解決地主和佃農補償金分配的問題,上周才到行政院抗議的桃園農民徐同權氣得直說,農委會的說法,會讓人誤以為提高補償金,另外給佃農1萬,但其實這是「小大」政策本就有的獎勵金,「這根本是故意挖洞給我們跳,把我們的抗爭變得沒有正當性。」
他說,政府不斷要佃農和地主協調,但是承租的佃農不能讓地主吃虧,別的地主有8.5萬,小大簽約的地主當然也要有同樣補償,因此佃農根本不敢拿這筆錢。
徐同權認為,政府若有心,補貼應該分別給地主和農民,譬如給地主8.5萬,給佃農1萬,別撕裂雙方感情,且不要限制領8.5萬補助只能種綠肥,補助照給,田照種,農民會自己評估可否種植,否則提高再多補助都沒用。
對於農委會說只有1成地主說要退出小大政策,徐同權也質疑地說,政府若效率這麼好,為何連農地的經營權是誰都不知道,同樣的行政效率,應該用來全面普查全台農地的經營情況,釐清誰插秧、誰耕作,新修訂的補償政策,仍未照顧到周邊農事服務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