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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聯邦法官准 佛州同性婚6日上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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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國佛羅里達州北部1位聯邦法官1日裁定,全州各郡官員本月6日起,必須發放結婚執照給所有申請的同性伴侶。

    佛州塔拉哈西(Tallahassee)聯邦地方法院法官辛克爾(Robert Hinkle)去年8月21日裁定,佛州2008年公投通過州憲增修條文禁止同性結婚,屬於違憲,但保留佛州上訴權利。

    但辛克爾的判決讓人不清楚同性婚合法適用範圍,是否超出佛州華盛頓郡(Washington County),還是限於此案2名原告。

    辛克爾在4頁命令中嚴詞表示,要求全州發給同性伴侶結婚執照的不是他4個月前的判決,而是美國憲法。

    辛克爾寫道:「被告確實採取行動,他們敗訴。」暫緩執行令預定5日取消,佛州之後將成為美國第36個同性可登記結婚的州。

    美國最高法院去年底拒絕封殺佛州同性婚。
    1 月 4 日 07:00, 來源:中央廣播電台, 點閱 65 次,發佈者: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