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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救狗反觸法?動保團體與公權力如何拉鋸與合作

    發表時間:
    台灣動物新聞網 2014/12/27 發表於 • 社會

    台灣動物新聞網記者 江幸芸/報導

    看到滿屋子狗狗被關在狹小籠子內,且環境髒亂,因主人無法趕回,政府單位依法不能當下處理,這時,你會怎麼做?「台灣照顧生命協會」選擇闖入屋內把狗全部帶走,植入晶片、登記於執行長董冠富(阿虎)名下後送養,卻因擅闖民宅、私自帶狗而遭依竊盜罪起訴。阿虎本於救狗的心,卻讓自己陷入險境,動保團體救援時如何拿捏?

    今年6月初,照生會發現新北八里一處鐵皮與木板搭建的建物疑為非法繁殖場,於當月13日與新北市動保處和警察到場查看。新北市動保處寵物事業管理組組長姚吟儀表示,動保處人員和照生會僅能透過縫隙查看,初步認定狗狗沒有立即生命危險,依法不能沒入,而建物屬私人空間,沒有屋主同意也不能進去,且人在新竹的林姓業者也允諾會到動保處說明。

    新北市八里區一處建物內關著50隻狗狗,疑為非法繁殖場。新北市政府/提供︱台灣動物新聞網

    在現場的照生會成員致電阿虎,回報所見情況:不僅大便沒人清,現場也沒有飼料,阿虎擔心業者可能會為了逃避責任而把狗丟掉,指示另外2名成員到場協同救狗。阿虎表示,照生會成員進入屋內,發現有些狗狗的聲帶被割、後腿萎縮,便決定把50隻狗全數帶走,登記在阿虎名下,並開放送養。

    沒想到,林姓業者後來對照生會提告。阿虎認為,林姓業者的建物屬違章建築(當時未經拆除大隊認定),因此不屬私人空間,而非私人空間中的狗狗沒有植入晶片,照生會即可把狗帶走。士林地檢署表示,依新北市動保處的勘察,建物有牆壁、天花板等,前後門也上鎖,顯非一般人可進出的公共場所,從外頭觀察犬隻,也未達沒入條件,犬隻仍屬林姓業者所有,因此於日前依竊盜罪起訴阿虎。

    阿虎救狗行善反讓自己吃上官司,不免令人感嘆,但在法律的框架下,是否有不違法卻更積極的作為,救狗同時也能自保?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執行長朱增宏肯定照生會的發心,但強調政府代表公權力,動保團體是監督力量,雙方互助合作是更妥當的方式。

    非法繁殖場內環境髒亂,糞便未清。照生會/提供︱台灣動物新聞網

    以今年桃園縣合法登記業者「嘉嘉犬舍」另起爐灶、經營非法繁殖場的例子來說,就是動社會、桃園縣推廣動物保護協會與政府合作,打擊黑心繁殖場的案例。負責調查嘉嘉犬舍的動社會劉小姐表示,當時接獲民眾通報後,她假裝成顧客主動聯絡業者,取信業者並經同意,進入嘉嘉犬舍非法營業地點蒐證。

    劉小姐表示,嘉嘉犬舍環境惡劣,不過犬隻沒有立即死亡的危險,他們還有時間蒐證。前後進行3、4次調查,劉小姐發現場內的幼犬亟需就醫,但直接向桃園縣動物防疫所檢舉可能被冷處理,因此決定先召開記者會公佈證據,有了媒體的輿論壓力,政府會更重視。經過動社會協助監督,桃園防疫所沒入狀況較差的犬隻,其他狗狗則是說服業者棄養,並不再發給嘉嘉犬舍許可證。

    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取信業者,進入嘉嘉犬舍蒐證多次才召開記者會,並向桃園縣動物防疫所檢舉。台灣動物社會研究會/提供︱台灣動物新聞網

    站在監督與協助的立場,動保團體仍可採取不觸法的方式,達到同樣的效果。

    回到新北八里的非法繁殖場,朱增宏認為,既然政府單位已知情並聯絡到業者,再加上經過幾起劣質繁殖場案例後,目前政府對於這類案子較不會拖延,且狗狗沒有立即生命危險,照生會大可不用冒著觸法風險救援。

    現在,八里林姓業者已確認不從事寵物繁殖買賣;但一般而言,非法繁殖場經查獲,根據《動保法》規定,除有罰鍰,還須限期改善,而改善方式大多是申請合法許可證,這樣一來豈不是沒有處罰、把關的效果?朱增宏表示,不管是非法繁殖場申請許可證,或新辦證、換證的業者,政府都應到場實質審查,不過業者仍可能換名字申請、照樣過關,因此政府後續查核與民間持續監督更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