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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球愛滋翁 10多安養院拒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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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小姐的80多歲老父親去年被檢驗出感染愛滋病毒,今年住院後健康每況愈下。Z小姐想送爸爸到安養機構照護,卻被10多家業者拒絕,只好帶爸爸回老家由看護照顧,每月6萬費用負擔沉重。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接到Z小姐投訴後,今年8月以電話調查「雙北公私立安養、養護照顧型機構是否願意接受愛滋感染者申請入住」,發現北市和新北市314家公私立機構,只有6家私立機構人員了解愛滋傳染途徑,友善接受感染者入住。

    其餘4家因不檢驗愛滋而接受感染者入住,有9家機構願意收護,但需額外收費,且病人只能住隔離房;有7家沒有明確拒絕,只表示「可以來申請」;剩餘的228家直接拒絕,包括4家公立機構。

    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秘書長林宜慧表示,根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公私立養護機構不得拒絕收護愛滋感染者,違者可處30到150萬元不等罰鍰。

    林宜慧說,國內愛滋病患的安養照顧需求,長期由家屬或民間愛滋顧機構全面承擔,讓安養問題「看似沒有問題」,雖有相關規定保障感染者權益,政府卻沒有積極作為,讓愛滋感染者及家屬受挫,即便家屬想申訴,卻擔心申訴後更沒有機構願意收護。

    衛福部社家署長簡慧娟表示,公私立安養機構不能拒絕收護愛滋病感染者,將調查哪些機構違反規定。【聯合報╱記者鄧桂芬/台北報導】
    12 月 21 日 15:00, 來源:聯合新聞網, 點閱 103 次,發佈者:17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