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心油食安風波的團體訴訟進行中,消基會與中國化學會今日舉辦記者會,反駁主管機關之前提出的「劣質豬油無害論」,要求依照《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的原則,公布食品檢驗資訊、展開食品鑑識工作,並調查近十年台灣食用油的輸入與銷售狀況。消基會強調,主管機關應採用鑑識科學採證,使用網魚檢驗技術,完整調查黑心油「到底有多毒?國人受其毒害有多久?」
消基會批評政府 黑心油資訊公布不完整
消基會批評,主管機關在官方網站的「黑心油品事件專區」(http://www.fda.gov.tw/TC/site.aspx?sid=4093),至今仍未提供完整的黑心油品檢驗資訊及結果判讀依據。今年九月初衛福部公布的首次檢驗結果,重金屬 (砷、鉛、汞、銅、錫、鉻)、黃麴毒素、動物成分(牛豬雞魚)等都在正常範圍,唯有酸價與苯駢芘超標。十一月初發佈的第二次檢驗,才檢驗出銅、鉛含量超標,並發現不應存在於油中的重金屬鉻,因此懷疑皮革廠廢油有可能為油脂來源。
近日準備針對黑心油提出團體訴訟的消基會主張,主管機關應落實《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四條,採行之食品安全管理措施應以風險評估為基礎,符合滿足國民享有之健康、安全食品以及知的權利、科學證據原則、事先預防原則、資訊透明原則,建構風險評估以及諮議體系。
「食品檢驗」才能得出完整檢驗數據
消基會指出,頂新劣質豬油的油脂來源,包含越南進口的餿水油、非食用油脂牛油及椰子油,經過脫色、脫酸、脫臭等精鍊過程,再添加國產豬油和澳洲牛油,藉此通過油品常規檢測,矇騙下游業者和消費者。
消基會認為食品檢驗若只檢驗特定項目,不一定能證明食品沒有問題,應透過鑑識科學採證,以全面檢驗的網魚檢驗技術,檢驗一般衛生單位未能檢視的內容,才能提供完整的檢驗數據,釐清黑心油品對國人健康究竟有無危害。
消基會檢驗長凌永健解釋,一般衛生單位進行的食品檢驗,多為正面表列尋找目標物,例如某食品規定鉛、汞的的標準值上限,就只有測這兩項,其他項目一概不管。但是近年發生的混油、黑心油風波,業者的手法比國家標準、檢驗方法還先進,例如「2-4葵二烯醛」這種化合物雖然可能致癌,但在一般油中的濃度非常低,因此未列入檢驗項目,但是餿水油中這種物質的濃度卻偏高,若只用一般食品檢驗根本測不出來。
「國家的標準檢驗方法、項目,一直沒跟上黑心業者的腳步。」凌永健指出,食品業者的經濟犯罪方法推陳出新,因此需要「食品鑑識」,只要懷疑對人體有影響的成份,就應該做檢驗,就算沒有國家標準方法,也要看各國是否有參考作法,或者從專業團體、學術文獻中找檢驗方法,「唯有更完整的檢驗,才能有科學證據,判斷黑心業者對國人健康的影響。」
食品鑑識在法庭上有其需求,透過追溯性的採證及驗證科學技術,以具體的檢驗數據來檢驗「劣質豬油無害」、「搜水油可食用」等說法。因此消基會主張政府應執行「食品鑑識」工作,追溯檢測油品來源,確認已檢出之毒物,並網出潛在毒物包括致癌物,重新評估毒害風險。
此外,消基會也呼籲,政府應公開食品檢驗資訊,提供檢驗方法及結果判讀依據,而不是只提供合格與否的片面資訊,並進行台灣歷年食用油供應鏈追溯,評估黑心油在國內影響的範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