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上下游記者林慧貞、何嘉浩
立法院昨天通過《農藥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未來業者不論販售何種農藥,都必須比照現行劇毒農藥規範,開流向證明,載明農藥名稱、數量、使用範圍、購買者及販賣業者,違者罰1.5萬到15萬元,最快本會期三讀通過,正式實施後給予一年緩衝。但中華民國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黃耀山怒斥,貿然修法徒增業者負擔,不排除串聯全台農藥行到農委會抗議。
違者罰1.5萬~15萬,緩衝期一年
食安風暴層出不窮,農藥殘留超標更是長久問題,現行《農藥管理法》雖規定,業者賣農藥時,必須詢問購買者用途,如果不是農委會核准登記的使用範圍,就不能販售,但只有賣劇毒農藥,才要實際登記購買者姓名、住址、年齡、聯絡方式及購買數量,並保存三年。因此農委會根本無法掌握農藥去向,若作物受到藥害,也無法釐清到底是農民誤用,還是農藥商賣錯藥。
據了解,農委會動植物防疫檢疫局這幾年一直想修改法令,希望所有成品農藥都比照劇毒農藥,強制造冊登記、開立證明,卻遭農藥販售商強烈反彈,甚至醞釀連署抗議;今年5月,防檢局提出的修正草案才獲得行政院通過,在第29條放進流向證明、造冊管理等機制,違者罰1.5萬到15萬元。
在一片油海中,立法院經濟委員會昨天下午併案審查《農藥管理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適逢食安危機,朝野立委幾乎沒人敢反對第29條,僅要求設立1年緩衝期,花不到3小時就送出委員會,免朝野協商,可望在年底會期結束前三讀通過,明年公告實施。
防檢局副局長馮海東表示,現在農藥罐都有條碼,再結合身分證上的條碼,配合農委會農藥販售證明系統,業者點進農藥品項,會出現欲使用的農作物選項,點擊後就能印出證明,農委會也可建立資料庫,掌控農藥流向、用量。
努力多年終於通過, 馮海東語氣輕鬆不少,感謝朝野立委幫忙,希望能儘速三讀,不要因大選節外生枝;未來將有一年緩衝,防檢局會到各地溝通宣導,之後將嚴格執行。
農藥業者反彈,不排除串聯到農委會抗議
然而,目前全台約3600家農藥販售業者,僅600家電腦化作業,中華民國植物保護商業同業公會聯合會理事長黃耀山怒斥,防檢局的理念很好,但需要很長的時間推動,先前就和防檢局協調多次,要求以鼓勵、輔導代替罰款,「現在他們隨便修法,根本不可能100%執行」,若真要硬幹,不排除串聯業者,到農委會抗議。
他補充,現在的農藥罐上都會標示使用範圍、方法,若違規也有罰款,修法只是徒增業者負擔。
全台最大的農藥連鎖業者興農股份有限公司則樂觀其成,發言人余奎儒認為此舉可讓農藥販售更透明,減少偽劣藥,興農旗下300多家直營店已全面電腦化作業,建立農友購買資訊、農藥數量等,雖還沒紀錄使用範圍,但會全力配合主管機關的措施。
馮海東坦言,先前防檢局雖推出農藥販售登記的系統,但輔導效果不佳,真正上傳資料的業者不多,將擬定計劃,補助農民購買掃描、讀卡機設備,緩衝期間儘速輔導農民使用,業者若不願意用電腦也可手寫。
執行難度高,業界等著看
不過,有農友表示,防檢局理念雖好,但難保「下有對策」,許多農藥行會隨便推薦沒標示的農藥,農民覺得用了有效也不管是否違法,「農委會幾十年都沒在管,」現在要強制執法,也難保農民會確實申報;目前農藥免稅,應修改法令,從國稅局著手查稅,才能改善農藥濫用。
事實上,許多業者和農民非常友好,不用問地址就知道住在哪,從沒有拿證明的習慣,上下游記者實際到農藥行購買生物性農藥蘇力菌,分別選擇連鎖店家及個體店家比較。個體經營的農藥行表示,可以開立收據並蓋上統編章,但店家說明,一般農藥行都沒開發票,而且除非農友有要求,否則連收據也沒開,許多農友會直接購買藥品後就離開,沒有拿購買證明的習慣;到連鎖店家購買時,店家因有辦理電子發票,銷售人員表示,可以開證明但無法現場取得,因為證明要由公司開立,必須等一個禮拜左右再返回店家拿。
此外,雖然蘇力菌是生物性農藥,沒有允不允用的問題,但個體店家會主動詢問用在何種作物、在哪邊種植,連鎖店家完全沒有。
吳姓農友則表示,常去的農藥行是鄰近地區產銷合作社社員開的,老闆會登記購買者名字及購買藥名、詢問種植的作物,如果是植物保護手冊不允用的農藥,還會主動告知不可使用,但一般農藥行大多不做紀錄,只問作物狀況,就直接賣給農友,彼此若熟識,知道對方種什麼,也不會再多問。
大部份的業界人士認為,此法執行難度高,從農會做起可行性較高,後龍農會農業資材中心表示,雖然農民可能覺得不方便,但來農會買的大多是熟面孔,配合新法較沒問題,只希望防檢局多和農民說明,不要讓作業變得太複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