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 上下游特約記者黃沛云 on 2014 年 10 月 27 日 in 吃安心 · 0 篇留言 · 閱讀人次:瀏覽人次: 26,800
自10月11日開始,食藥署已第五次發函到越南官方,詢問大幸福公司的油品等級,今日獲得外交部轉給駐越南代表處的電報證實,「大幸福公司」並沒有符合越南主管機關核發的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衛生福利部常務次長許銘能表示,已經確認越南大幸福公司只可以生產飼料用油,因此,所有從越南大幸福進口的牛油、椰子油等,均證實為飼料用油,不可以供人類食用。原本只是預防性下架的102項牛油商品,因而全部改成強制下架,且下架的商品都必須銷毀,否則將依《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開罰。
同時,今日臺北市政府衛生局也接獲最新通知,樹森開發股份有限公司自主通報,自102年6月21日起,有向詮亞公司購買使用頂新飼料用牛油製作的「粉末牛油粉」,進行牛排加工。目前已使用2,866.14公斤的「粉末牛油粉」,所製成的「平價標準牛排」達93萬9千多公斤,而且已經售出83萬4千多公斤。經過臺北市衛生局調查,樹森公司製作的「平價標準牛排」是調理塑形組成,冷凍可保存6個月,主要用來改良牛排品質,製作重組肉,讓產品口感、風味都有牛肉的特殊風味。
日前,樹森公司透過全省8個經銷處,包括:基隆營業處、北市營業處、新北市營業處、台中營業處、新竹縣千宇營業處、台南超仁營業處、彰化森品營業處、高雄明創營業處等經銷商販售到全台各地,殃及燒肉店、牛排館等共573家。這些產品的外包裝都有標示「調理塑形組成」,標籤紙詳如下圖。
樹森公司承諾,即日起將透過8個經銷處(如下附表)辦理退費。此外,對於103年5月1日起,曾食用到「平價標準牛排」的消費者,經店家確認為樹森公司供應者,樹森公司願意研擬相關賠償方案。此外,臺北市政府衛生局已通知各縣市衛生局進行下架,並確認下游廠商自主通報,而這些混有飼料用油的牛排,都必須強制下架。
此外,今日已證實,越南「大幸福公司」並未取得越南主管機關核發的食品安全條件合格證書。對此, 食藥署表示,所有以進口越南大幸福油廠的飼料油,作為原料製造的油品,都已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規定,依法可處6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可以命令其歇業、停業一定期間,並廢止其公司、商業、工廠的全部或部分登記事項、以及食品業者的登錄。經廢止登錄者,1年內不可以再申請重新登錄,否則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800萬元以下罰金。同時,許銘能也說明,所有的問題油品及相關製品,都要強制下架、沒入銷毀。
截至目前為止,食藥署公布頂新在102年6月21日到103年7月4日為止進口的18批牛油,製成8項問題牛油產品,並殃及下游產品共102項,包括八方雲集的玉米濃湯、台中知名的薔薇派、麵包烘培業者等產品,全數強制下架。此外,之前進口的110噸椰子油,也早已被消費者吃下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