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同性戀家庭領養孩子很好。
正是因為同性戀受到壓迫,他們更懂得愛的可貴,能夠在陳舊迂腐的思想洪流中挺身相擁,支撐出一個狹小卻溫暖的空間供孩子成長,何等可貴。
他們作為同性戀,被厭惡這檔事自然少不了,人生當中面對的唾棄,能使人萎靡,亦能使人越挫越勇。他們知道怎麼樣面對這樣的傷痛,該如何重新站起,該如何從中汲取經驗,他們經過了這些,並作為一個快樂的人,一對相愛的情人,去領養這個孩子。
世界上多少異性戀家庭辦不到這點。他們給孩子的可能更糟。甚至,什麼也沒有。
至於「孩子會被歧視」這個論點,應該是最主要且勉強合理的反對論點了。同性戀會教出同性戀孩子什麼的就別提了,有句話說:「我們同性戀該感謝那些異性戀!」
因為同性戀領養小孩會使他們遭受不平等對待,試問我們該不讓他們領養,還是讓這個社會,不會因為一個人的撫養者是一對同性戀人,而對他惡言惡語?
多少異性戀父母會告訴孩子「那些人很奇怪不要跟他們接觸」並灌輸異性戀霸權思想,因為他們也是受到他們父母這種教育。
我甚至能想像會有新聞是「家長抗議孩子同學出身同性戀家庭,要求隔離,我的孩子會學壞」這種荒謬的景況。
覺得荒唐嗎?會因為如此而不想讓同性戀家庭領養孩子嗎?
出問題的不是同性戀家庭,而是那些可笑的邏輯。
要因此而消極地「不去做」,卻不解決「為何不去做」的原因,我也不能說什麼了。
當然同性婚姻真在台灣通過後,領養制度容不容許同性配偶領養孩子或許會是接下來需要著眼的問題?聽說即便一個人社會階級再高,單身、單親就無法領養。倘若之後是以「雙親」來作為最需要的判斷標準那就好。
有人還是覺得只有父母才能給孩子愛與關懷?
嗯,版上的人覺得呢?(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