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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打火英雄的真心告白:「我愛消防隊」 但長官們愛他們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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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博硯 2014/09/03 發表於 • 社會

    「我愛消防隊,真心希望政府重視消防安全,很多問題一直都在,只是之前沒有人組織。」一位消防員在臉書上的留言令人既感動也感慨,他的故事說明了消防員當前人力不足與勞動條件甚差的窘境。

    這位消防員感嘆:「最嚴重的是人力問題。我們隊上15人,負責三分之一個蘆竹鄉。做24小時、休24小時,情況好的時候,一天6人值班,扣掉留守1人,有5人可外出救火。一般人恐怕難以想像,有時甚至只有1人能救火;之前北市殉職的消防員,就是自己外出,根本沒人知道他去哪。」(原文請見此

    這兩年來總共有13位警義消人員於勤務中殉職,雖然其中包含了高雄氣爆事件的殉職人員,但這樣的數目對比我國目前的消防員總數不到1萬4千人的消防員數量來說,可以知道這算是一種高風險的行業。

    不過這樣的數據沒有說明的是,依據消防署與各縣市消防局之編制,我們應該有的消防員人數為17,948人,而預算員額為14,500人(即今年只編了14,500人的預算),也就是消防員並未補實,仍有大量的空缺。(資料來源:102年消防署統計年報

    因此,消防員面臨了不合理之工時,全台灣僅有台北市、高雄市等少數縣市得以維持所謂的消防員勤一休一之規定,也就是上班24小時後休息24小時,如此一來一個月的工作時數高達360個小時,這樣的工時比起勞基法規定的最低工時要求顯然高出非常多。

    可以想見,如果是所謂的勤二休一的縣市,消防員更要扮演無敵鐵金剛的角色,這還不包含本來應休假的日子可能必須要參加的常態與非常態訓練活動。

    然而,這樣的超時工作,無法全然地透過加班費或者是補休的方式來補償,每月最高超勤津貼僅達17,000元,遠不及於其所付出的時數。

    Photo Credit: TSgt Jeremy Lock CC0

    高雄市有兩位消防員向長官陳述這樣的不合理,甚而向法院起訴請求給予加班費,但是無功而返。反而招致了消防機關對其的不合理待遇,其中一位消防員徐國堯任職消防局17年來,並沒有特別的不良紀錄,但是在參與消防員權益抗爭的兩年間被記了42支申誡,面臨免職的厄運。(相關新聞請見此

    昨日(9月1日),多位消防員與眷屬走上街頭為這幾年殉職的弟兄們舉行公祭,也為自己的權益發出聲音,這些消防員只是想要可以密閉一點的面罩;可以跟香港消防處的弟兄一樣,擁有安全的消防衣;只是希望每個人都可以配備生命探測儀,避免自己倒下後,其他弟兄無法找到你;每個消防單位都可以配備熱顯現器,以迅速的在火場中找到待救者。

    這些微薄的要求長官不僅沒有聽到,還一再地調查、禁止消防員參加昨天的活動。

    昨天在現場聽到這兩年來殉職人員的事蹟,每個人都流下眼淚,殉職消防員中有多位都是消防幹部,因為消防救災必須要團體行動,而幹部必須身先士卒,以至於高雄市消防局主任秘書林基澤先生,成為近年來殉職公務人員當中的最高階人員。

    沒想到這些教訓都無法讓消防當局去理解到基層的聲音,反而一而再再而三地阻止消防員上街頭。記得在電影《光榮戰役》中,麻塞諸塞州第五十四兵團,也就是第一個黑人兵團的士兵,因為被歧視以至於僅能領到較少於白人士兵的薪水時,大家起而抗爭,指揮官羅伯特蕭上校,起身說:你們不領,我就不領。請問,這樣的長官,消防署有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