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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書讀得多的人,往往是最見不得人家好的傢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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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小鳥 2014/07/24 發表於 • 職場

    我的朋友汐止小甜甜,經過幾年努力和一點好運氣,終於從凡事都要一手包的小出版社打雜系苦命小編(好拗口),跳到業界人人稱羨的知名大型出版社工作。不過,我還來不及買鞭炮丟到她頭上炸一炸當作慶祝,就發現美夢成真的她,怎麼好像沒有以前快樂。

    「妳學西施捧什麼心?妳人生何時改走東施效顰的路線?」我賤嘴虧她。

    她中氣十足地反唇相譏:「妳才是東施咧!」但,隨後就嘆了一口比尼羅河還長的氣,告訴我這幾個月來,她在工作中發現的「出版界之不能說出口的祕辛」。

    汐止小甜甜一去新公司報到,主管就把兩個網路名人的書交給她編輯。這讓她很興奮,因為之前在小咖出版社,根本不可能(也沒能力)找到這麼有名的人出書。但大型出版社不同,因為牌子老(名氣響亮),信用好(付錢爽快),隨便去找某個當紅部落客或網路名人洽談出書,幾乎人人都會欣然接受。所謂「強者恆強」,就是這道理吧。

    汐止小甜甜覺得自己終於步入「見世面、開眼界」的燦爛殿堂,每天坐在辦公室,好像還有一道聖光打在頭上(後來才發現是燈管瓦數不對)。她暗暗發誓,一定要把這兩位(挪抬)部落客的書做得很趴蝦,才不會辜負他們這些年不停地發表有趣的文章,讓她在灰暗的上班族生涯中,有一絲忙裡偷閒瀏覽網路的快樂。

    但,她很快發現,好像哪裡不大對勁。公司每星期某天下午都有工作會議,大家輪番報告自己目前火燒屁股的程度編書進度做到哪裡,只要輪到小甜甜報告負責的「網路名人」的編務進度時,主管和某些同事就會不以為然地撇嘴,有次還被她直擊到集體秒速翻白眼的實況(驚),讓她納悶不解。

    那天,小甜甜去請問主管,因為她覺得部落客A有幾篇文章內容很雷同,是不是要請他改寫、或是重寫比較好?只見主管又不以為然的撇嘴,像馬一樣,從鼻子噴一口氣說:

    「不用,就這樣吧!部落客寫來寫去還不就那些?就算重寫,也回天乏術啦。」

    主管補一句:「這些部落客,反正一出書就有基本銷量,如果不是看在這一點,他們寫的那些東西,哪有出書的價值啊。

    講完,主管又快速地翻一下白眼,以強調他的不屑。小甜甜簡直不敢相信自己的耳朵和眼睛(她還忍不住用手自戳雙眼,發現也太痛了,才相信剛才沒看錯,那真的是白眼無誤)(小甜甜,妳也太認真了吧),她不加思索開口問道:

    「主管,什麼是一出書就有基本的銷量?」

    「妳之前的公司,沒教妳算如何評估出書嗎?」

    小甜甜謙卑地搖頭,主管告訴她,現在出版業非常難做,加上台灣出版社和書店間有一個固定的交易制度,如果這月沒出新書,那就收不到上一本書的貨款,導致很多出版社必須維持出書量才能活下去,簡言之就是「以書養書」。最理想的狀態,當然是每本書在上市一個月內,就可以賣掉某個數量(例如打平或再刷),因此,「一個作者有多少基本潛在讀者來買他的書」,就成了「出版社能不能去找這個作者出書」的最大考量。

    在部落格興盛的年代(怎麼感覺是19世紀的事了…),是看點閱率多寡,只要是百萬部落客、千萬部落客,出版社都會殺紅眼去搶人,找他們出書。現在則換臉書像猩球那樣的崛起:

    「所以,經過這幾年粗略的統計,粉絲團人數的百分之四到五,就是一本書的基本銷量。」主管說。

    「也就是說……如果一個臉書名人有10萬個粉絲,他出書的話,大概可以賣五千本囉?」

    「對,不過這只是粗估,也有名氣響亮,可是出書卻賣很爛的賠錢貨啦。」

    主管喝一口水順順喉,繼續說:「妳只要檢查錯字就好,叫他重寫什麼的就算了啦。這些人,文章贅字一大堆,又沒文學素養,還有人自創沒水準的流行語什麼『揪咪』(聽到這句我內心抖了好大一下),天啊,真是受不了!中文是給他們這樣拿來糟蹋的嗎?要不是他們有基本銷量,我才不可能找他們出書咧!」

    小甜甜知道主管留學國外,有什麼名校的文學碩士文憑,飽讀詩書到兩個不行,是個知識份子。但,聽到主管用那種瞧不起人的語氣批評自家的暢銷作者(好像忘了自己的薪水是哪來的,啊不就是暢銷書賺來的嗎…),小甜甜腦中不禁浮現某部香港電影的場景:某嫖客因為那裡的需求很大,必須常常跑去嫖妓,可是嫖完後,還嫌妓女下賤、骯髒,甚至動粗打人,因為他覺得自己比妓女高尚,打從心底壓根就沒把妓女當人看。

    小甜甜說,她一直認為,大出版社的讀書人,應該讀過很多諷刺勢利眼的經典名著才對,應該知道「瞧不起人」是沒水準的笨蛋才在做的事,「真正飽讀詩書的大人物,不管對方地位尊卑、成就非凡與否,都會對任何人一視同仁,不是嗎?」但,沒想到他們卻比誰都還勢利眼,害她大受打擊,進公司時的雄心萬丈都萎縮了。

    「我覺得,以前的小出版社還比較好,我以前的老闆說,『文字中有神的存在』,會創作的人難免有邊緣個性,即便他很機車(咳),我們身為出版人,也要給予創作者基本的尊重,因為那是出版人該具備的工作專業和智慧。部落客A的文章帶給很多人快樂,這是很多作家一輩子都做不到的事耶,可是,他卻這麼被看不起……」

    我不知該怎麼安慰汐止小甜甜,出社會久了,自然懂了什麼叫「仗義每多屠狗輩,負心皆是讀書人」,美國出版界大老麥可‧科達(Michael Korda)在自傳《因緣際會》中也說過,進出版社後,他才知道書讀得多的人,往往是最見不得人家好、心胸最狹窄的傢伙(因為無法把書中的道理落實在做人上啊)。但小甜甜還那麼年輕,我實在不想在她仍抱有理想的心中,再補一刀啊。

    「青小鳥,那妳之前出書時,有被大小眼的對待嗎?」小甜甜突然話鋒一轉,這麼問我。

    「欸……很可怕,不要問。」

    妳幹嘛要勾起我不想回憶的往事啊啊啊!

    跳一下(趕緊岔開話題),如果你因為臉書或部落格文章受歡迎,受到出版社青睞,想洽談出書,想必很多人都很興奮:「天啊,我要出書了!」請別急著開心,有可能你在他們心中,「不過就是個有基本銷量的,『會走路的人肉金錢』」罷了。

    當然,並不是每家出版社都表裡不一,一面貪圖你的肉體,啊,是貪圖你的粉絲數,一面又暗地瞧不起部落客或網路名人。如果你和出版社合作愉快,那當然是最棒的;萬一沒有,那,就當作是一次人性的學習吧!

    (本文作者為「寫文嘛,只求開心不求點閱率之把人生看得很開」協會理事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