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小玥都有把之前的意見聽進去,後來又努力很久寫出這個新作品給大家看這樣子。
希望大家會喜歡這樣!
第一章
「陳……秀美……」
「是誰?」
「陳……美…秀…」
「是誰在叫我……?」
轟!
突然之間,我就聽到一個雷的聲音,就突然醒了。我看了一下旁邊,天啊~這裡是哪裡?怎麼在樹林裡面?我剛剛……不是還在士林夜市吃一份六十的臭豆腐嗎?
該不會是被在臭豆腐下藥,被帶到陽明山了吧?不行,我一定要趕快離開這裡!我這樣想著。
一個月後
「秀美,林公子又來找你啦!」我的同事王大哥這樣喊著。
「來了啦!」我說著。
「還不快點來!他已經等兩分鐘了啦!」王大哥喊著。
「就跟你說來了咩!」我喊著。
我是張秀美,從21世紀穿越過來的現代人,在來這邊之前,我是南部望族的七十九代傳人,家裡是做糕餅的,一口酥也是我們家發明的,我家的企業有很多方面,還有紡織、航空、醫療、國防、核能,簡單來說,路上看的到的東西都跟我家有關係!我不僅家裡很有錢,外表也是不錯,畢竟我有荷蘭血統,擁有172公分的身高和52公斤的體重,之前參加葡萄公主比賽,還曾經得過第二!
但,想都沒想到,我會不小心回到古代!我醒來之後一直走都沒看到公車站,後來就有一個女的出現了……
「你是誰?」那個女生這樣說著。
「我是陳秀美,你呢?」我說著。
「我是姚盼兒,是城裡姚家餐館的人,你怎麼穿著這麼奇怪的衣服?」姚盼兒問著。
「你說什麼?」我生氣的說。我穿的可是現在最流行的打扮,橘色套頭無袖小可愛加上彩色蕾絲蛋糕裙內搭棉褲還有金色漆皮高跟鞋,這女人竟敢說我奇怪?她才沒品味吧!
「你從哪來的?」她問著。
「我也不知道這裡是哪,可以收留我嗎?」我問。
「好啊。」她答應著。
這就是我跟盼兒認識的經過,反正我覺得應該也回不去了,乾脆就在這邊生活好了,於是我就在姚家餐館住了下來,還在店裡面幫忙這樣。
「秀美啊!是要來了沒啦?」王大哥喊著。
「來了咩!是在催魂膩?」我喊著。
我就走到樓下,看到王大哥和林公子都在,於是我打招呼了。
「林公子好~」
「秀美小姐好~」林公子說著。
「不知道林公子今天找我要幹嘛?」我問著。
「最近城內又發生了一樁懸案,我爹又要麻煩你了。」林公子說。
「OK!」
說到這個林公子,是縣太爺的兒子,自從我來這邊住之後,因為我比較聰明,有一次不小心幫他們找到一些案子的犯人,他們之後就常常來找我幫忙,不知道今天又是怎樣了?
在路上我就聽林公子講發生了什麼事情,原來事情是這樣的:城東的李家夫人有一次叫婢女春梅端茶給她喝,結果後來李夫人就中毒死了。後來春梅又說不是她下毒的,大家想想也是,哪有人這麼笨,端茶給人喝還自己下毒,於是就覺得應該另有真兇!
李府
到了李家之後,我便開始著手調查,首先我先找了當天在場的人問看看。
園丁阿寶說,他那天看到春梅端茶給夫人,後來夫人就口吐白沫死了。
婢女小蘭說,夫人對春梅有恩,春梅不可能害死夫人。她那天倒是看到夫人的外甥張俊賢在門口鬼鬼祟祟。講到這邊我就知道那個張俊賢有問題,因為李家沒有繼承人,一定是張俊賢要謀奪家產!
後來又問了管家阿勇,他說夫人那天說快下雨了,叫他快去買燒餅回來給她吃。
好,我知道是誰了。於是我就趕快走到林公子那,在他耳朵旁邊說兇手是誰。
「什麼!竟然是……」林公子驚訝地說。
「噓!別說了,避免打草驚蛇,總之先把這些人帶到衙門。」我連忙把他的嘴巴捂住。
「好。來人啊!把他們都帶到衙門!」林公子指揮著。
衙門
「威~武~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叩~」
林大人在那邊坐著看,其他人都跪著。
「現在請陳姑娘跟我們說兇手是誰!」林大人有威嚴的說著。
「好,兇手就是婢女春梅!」我指著春梅喊!
「什麼!」
「竟然是春梅?」
「沒想到竟然是春梅!」
「不會吧~」
我聽見眾人此起彼落的驚呼聲,覺得很無聊,那是因為他們太笨了才沒想到,像我這麼聰明的人一看就知道答案。
「你……怎麼知道是我?」春梅哭著說。
「你以為大家都是笨蛋嗎?我會不知?」我說。
「我以為我已經做得很天衣無縫了,沒想到還是被你推理出來!」春梅一直哭。
「對啊,怎是她?」林大人也哭了。
「好,我就給你們個答案!當我去李府調查時,每個人說的都不一樣,但是我突破了盲點!因為端茶的人是春梅,所以兇手一定是她!」我帥氣的說著。
「來人啊!押到地牢!」林大人下令著。
「可惡!我不甘心!為什麼是你!如果沒有你的話我就沒事了~」春梅一直哭。
「等一下!我還有件事情要問春梅,你為什麼要殺了李夫人?」我問著。
「因為她罵我笨豬!」春梅邊哭邊尖叫邊自己走去地牢。
啪啪啪啪啪啪啪啪!
現場又響起了掌聲,每當我到衙門幫忙解決案子的時候,就會有很多人圍觀,破案之後還會一直鼓掌,真是的,太聰明是我的錯?
「今天又再一次多虧了陳姑娘,真不愧是神探!」林大人說著。
「不敢當,我也只是無聊而已。」我說。
「陳姑娘萬歲!」「陳姑娘棒!」
看著眾人為我歡呼,是很高興。我是陳秀美,來自二十一世紀的現代人,我的故事從這裡開始。
文章字體代為修改,下次請勿再犯。
感謝版民笑顏指出違反點。
看完即可刪掉。
小兔 2014/5/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