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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網約小6女性侵 色男判賠70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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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隆市1名黃姓男子,3年前在網路RC語音聊天室裡,結識約1名國小六年級女孩,2人在網路上相談甚歡,前年6月19日2人相約火車站見面,黃男提議去附近1家旅社休息,強行搓胸後,性侵女孩得逞。
     
    事後家屬發現女童經常躲在房間哭泣,覺得有異狀,一問之下得知遭女兒遭性侵,氣的找社工協助報警,事後提告黃男妨害性自主,判處7年2個月有期徒刑。家屬又提出民事損害賠償,日前全案經法院審理,判黃男須賠償,遭性侵的女童7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陳偉周/基隆報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