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
將民法972條「婚約應由男女當事人自行訂定」中「男女」刪除,同性婚姻就合法了
不同於尤美女立委提案,將「男女」改成「雙方」同樣可使同性婚姻合法化
草案中也修正民法中眾多關於婚姻有關性別之用語
如:「夫妻」改成「配偶」,「父母」改成「雙親」……
《伴侶制度》
直系血親外,皆可成為伴侶
不限性別,都能簽訂伴侶契約
沒有性忠貞義務,單方意願可解約
不必有姻親關係,可財產繼承
《多人家屬》
多人成家,共同生活
不以一對一親密關係為基礎
不以親屬關係為必要
自主選擇多人家屬
《收養制度》
多元性別、單身、同志伴侶、異性伴侶皆可收養孩子
滿可怕的一個草案X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