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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轉)22年前一件日本駭人命案『十七歲殺人犯』((慎入(真的很變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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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篇文章引用自此

    這篇我是在台灣論壇看到的

    一開始看標題我覺得應該沒什麼

    結果內容卻是這麼的驚悚和變態

    這讓我發現人性的可怕。


    原網站:
    台灣論壇:http://www.twbbs.net.tw/3552532.html
    台灣論壇引用處:http://www.98173.com.tw/Forum/Forum_Page.aspx?tid=67078

    -------原本在下-------------



    1988年日本「女高中生水泥灌屍殺人事件」,
    那個事件說起來蠻恐怖又很噁心的,簡單說就是四個少年把一個素昧平生的女生監禁起來輪流虐待.施暴.強姦等...
    關她個四十天之後,不小心把她給殺了,然後把她用水泥封起來,丟到海邊去...

    以下有網路找到的當時事件資料(警告:有部份犯罪行為描述,心臟無力者或暴力不喜者勿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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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

    1989年日本女子高中生水泥被殺埋屍事件,是指1988年11月至1989年1月發生在日本東京都足立區綾瀨的綁票、禁錮、強姦、謀殺和屍體遺棄的嚴重罪案的通稱。
    當時,一群青少年,在強暴了一名女子高中生後,將她綁架並進行囚禁,虐待了40幾天後,將她殺害,用水泥掩埋和棄屍。在此期間,該名女子都沒能好好進食,而且最後被毆打到面目全非。然而,其實她也不是被餓死的,而是有一天,一名青少年為了好玩,灌了她一堆義大利麵,但女子根本就無法消化,所以吐了滿地;這時,剛好另一青少年打電動輸了錢回來,看到後很生氣,於是就毆打她,並用亞鈴把她砸死了。
    由於案件嚴重,加上涉案者當時均未成年,而且犯罪歷時長,對當時的社會造成極大的打擊。因為這是(日本)第一次用水泥棄屍,所以之後漸漸開始有人加以模仿。在日本,也因為此案件而特別修改了【少年法】。


    被害人:古田順子﹝當時19歲)

    主嫌
    由於兇嫌在當時皆未成年(好誇張0口0),為能清楚辨別,這裡使用A、B、C、D、E、F、G來區分。

    主嫌─少年A﹝當時18歲)
    是個無業遊民,家住東京都足立區,家裡有雙親和一個妹妹。父親在證券公司上班,母親則是鋼琴老師,兩人工作都很忙碌,A從小就得不到雙親的關愛。而父母親彼此的關係也不和諧。
    A從小脾氣就很暴躁,國中時學習柔道,因此也推薦上東京都內某所私立大學的附屬高中。但是因為A太強了,在學校常常被學長欺負。為了發洩怨氣,A會在街上找小混混和中年男子的麻煩,在家則會對母親拳打腳踢。家庭關係因而崩壞,A在一年級第二學期時被學校退學。之後跑去當瓷磚工人,同時也加入飛車黨。平時靠飛車搶劫來賺外快,這期間又染上的毒癮,開始和流氓打起交道。

    少年B﹝當時17歲)
    集團的2號人物,在小學3年級時雙親離異,母親在酒店上班,對他疏於照料。有一個姐姐。國中時曾經有一年是A的學弟。畢業後考上私立高中,但在一年級第二學期被退學。之後讀了2個多月的夜校,白天的工作則不定。

    少年C﹝當時16歲)
    少年C的家是整個事件的舞臺。他的父母親在同一家診療所工作,父親是行政主任,母親是護士。夫妻倆同樣感情不合睦,在家中口角不斷。除此之外,家中還有一個哥哥。國中時是A的學弟,和A差兩屆。高中就讀工業高中,但讀了一年就休學了。而後沒有固定工作整天遊手好閒。

    少年D﹝當時17歲)
    五歲的時候父母離異,母親是美容師,工作忙碌無時間照料D,父親離婚後不久死於交通事故。家中有一個姐姐。中學時是A的後輩,和他差一屆。高中進工業學校就讀,但很快就被退學。之後不停地換工作。


    A富有領導性,他成立了一個叫做「極青會」的少年流氓組織,並擔任組織首領,平時主要是強迫推銷店家買花……等等。同時他和B、C、D三人的關係匪淺。
    A因為幫C的哥哥找偷車賊,變得能夠自由進出C的家。同時A又跟D的姐姐交往,所以D之後就理所當然地變成A的小弟。
    這群少年的父母因為害怕自己的小孩,因此就算孩子有脫軌的行為他們都不敢責斥。4人每天晚上都會聚集在C家的二樓,A當時就已經在用自己的新車 SILVIA從事犯罪,例如強拉女子上車後施以強姦、或者是飛車搶劫等。


    事件經過

    1988年11月8日
    A、B、C三人在足立區輪姦了一位正要騎腳踏車回家的女性﹝當時19歲)。
    當時,A開車載著B、C兩人,邀這名女性上車兜風,女性不予,三人用車子擋住她的去路後,B搶走了她的腳踏車鑰匙,將她強押上車。為不讓她逃走,還將車子刻意駛上高速公路,在車上還用「我們剛從少年感化院出來」、「我們去大洗﹝地名)吧。現在那邊的海水很冷、浪又大」等言語威嚇她。讓該名女性放棄抵抗後,他們把她帶到賓館進行了強姦。

    11月25日
    晚上6點左右,A到C的家裡約他一同去搶劫。C於是跟朋友借了摩托車,兩人一起出門行搶。
    晚上8點過後,他們騎著摩托車在琦玉縣三鄉市內遊蕩,途中遇見了打完工騎著腳踏車正要返家的縣立八潮南高中3年級學生──古田順子﹝17歲),A對C說:「你去把她踹倒,之後就交給我」。
    於是,C就騎著車接近順子,用左腳狠狠地從她的腰部右方踹下後,將摩托車騎到轉角處觀看。順子頓時失去平衡,連人帶車地跌落到路旁的水溝。
    A藉機靠近,表示關心,並將她扶起後說道:「那個人是個瘋子,我也被踢過,等等搞不好有危險,我送你回家吧」。之後,他將順子帶到附近某個倉庫角落,恐嚇她說:「我是流氓,你被我們盯上了,跟我上床我就放過你」,然後A將她帶到賓館進行了強姦。
    晚上10點,A打電話給先行返家的C,聽到B和D也在他家後,便叫他們3人出來。4人將順子帶往C家的2樓監禁。這天,C的父親因為參加員工旅行不在家,家裡只有母親和C的哥哥。

    11月28日
    A以「給你們看個好東西」為由,把E﹝當時17歲)和F﹝當時16歲)約出來,之後在一夥人在C的家人熟睡的深夜輪姦了順子。順子拚命的抵抗。在樓下的母親似乎被吵醒了,但是順子的臉被押在寢具上而無法出聲求救。他們更將順子部分的陰毛剃掉,還把各種異物塞進她的陰道里淩虐她。

    11月30日
    晚上9點,C的母親首度看見順子,叫C趕快讓她回家。但一個禮拜過後,她發現順子還在2樓,便直接要順子快回家,但似乎沒什麼效果。
    另外,這段期間他們曾經讓順子打電話回家,叫她跟家裡的人說自己是離家出走,請家人不要報警。電話打了不只一次,平均5天打3通,順子的父母便因此相信女兒是離家出走。
    而後他們不分晝夜地玩弄順子的肉體,每當她受不了淩虐昏倒時,少年們就會把她的頭浸到水桶裡,讓她清醒後在繼續淩虐。這段期間他們輪流地監視,不讓她逃跑。

    12月初的某日
    下午4點,少年們因為昨晚夜遊正呼呼大睡,順子趁機從2樓來到1樓的客廳,打算報警。
    但不巧,被睡在電話附近的A發現。很快地,警方利用逆偵測查到C家的電話打過去做確認時,A接起電話敷衍警方說:「沒事,我搞錯了」,便掛上電話。
    A和B因為此事,對順子的淩虐手法也更加殘暴,打她、踢她、甚至還拿打火機燒傷她的腳背。除外,還餵她吸食強力膠、強灌她威士卡等酒類以此為樂。
    當時日本有一個叫做武田鐵矢的歌手,他曾唱過一首歌名叫「聲援」,裡頭有一段歌詞是「加油、加油」。
    某日A在淩虐順子時唱著這首歌,並且逼她跟著唱。她在私底下也會用這段歌詞激勵自己。

    12月5日
    東京的中野車站內發生了電車追撞事件。
    A故意欺騙順子說:
    「你老子坐在那台電車上掛了,現在電視正在播,你看到沒有?」,當她露出擔心的表情後又故意問她:
    「你現在是什麼心情?」
    「我很難過。」
    聽到順子的回答後A又告訴她:
    「其實我是騙你的。」
    A、B、C三人藉此不斷重複著「死了啦」、「還活著」之類的話語,讓順子的心理陷入極度的不安當中。

    12月10日
    順子開始央求少年們放她回家。於是A就問道:
    「你回家後要怎麼跟你老娘說?」

    「我會跟我媽說,我這段期間都在新宿遊玩。」

    「穿學校制服能在新宿玩這麼久是嗎?」

    A如此回答她,同時施以暴行,對她又踢又打。甚至還將打火機的填充油倒在順子的腳上點火,看她驚慌失措地要將火拍息的樣子取樂,如此行為持續了好幾次。

    12月中旬
    因為順子的尿弄髒了棉被,B跟C狠狠地打了她一頓。不斷毆打的結果,順子的臉部異常腫脹,完全看不出五官輪廓,慘不忍睹。
    「搞屁啊你,變成大餅臉了你看看。」

    不知是誰說出這句話,少年們笑成了一團。

    施暴程度越演越烈的同時,少年們給順子吃的食物也越來越隨便。食物主要是C的哥哥G﹝當時17歲)負責。剛被監禁的第一天還有叫外賣,但是到了12月底卻只剩下一天一瓶牛奶,偶而配上一塊麵包。他們也不讓她去廁所,而叫她尿在紙杯裡,再強迫她喝下。
    「我什麼都做,請你們放我回家」順子不斷地苦苦哀求。
    因此,她被強迫全裸跳舞、在大家面前自慰、甚至還被人用直徑3公分的鐵棒和玻璃瓶塞入下體。
    C的雙親此時已經感到不對勁,但是卻怕再追問下去兒子會發飆,因此一直對二樓的聲音充耳不聞。
    順子因為腳上的燒傷化膿無法行走,身體也變的越來越虛弱,還散發出惡臭。A因為討厭這股臭味,比較少到C家去。
    少年們看到順子變成這樣覺得很難處理,但又怕把她放了她會去報警。於是他們開始期望順子死去。
    他們在順子聽不到的地方,說了以下的對話。

    「要把她殺了找地方埋嗎?」

    「要殺的話,不如把她剁成肉醬」

    「放在汽油桶裡面燒掉也不錯」

    「灌水泥丟到海裡誰也不會發現」

    「乾脆偽裝成自殺怎樣?把她帶到富士樹海偽裝成上吊」

    整體對話裡夾雜了嘻笑、打發時間的感覺。

    1989年1月4日
    監禁第41天,早上6點,A因為通宵打麻將輸了10幾萬火氣正大,便想這股怒氣發到了順子身上。
    B、C、D三人因為討厭順子腳上的腐肉味,三人聚在D家裡打電玩。A到D家找他們後,一夥人往C家2樓前進。
    少年們配合著音樂的旋律毆打順子,順子因此口鼻流血,地上被鮮血給染紅了。此外,他們把點火蠟燭,拿到她的臉上滴蠟,讓她整個臉上都是蠟油。D因為不想要沾到血,於是將A吸膠用的塑膠袋套在手上,痛打她的肩膀和手。最後順子全身僵硬,開始痙攣。
    途中,A拿出了一支鐵棒,前端附有1.7公斤的鐵球,D將那支鐵棒往順子的肚子上捶了下去。輪到A來施暴時,B、C、D三人便在一旁出主意,一副半開玩笑的神情,讓暴行更加嚴重。在A施暴的過程中,順子意識到自己即將死去。早上10點暴行結束。A用錄音帶的磁帶綁住順子的腳防止她逃跑後,一夥人出門洗三溫暖。

    1月5日
    隔天早晨,不知該如何處理屍體的少年們,將屍體用毛巾包住放在旅行袋內提上車,之後將順子的屍體連同她的書包一同放入從附近工地偷來的汽油桶裡,倒入水泥。水泥是A從他以前工作的地方拿來的。
    A在這個時候找到了當時由長渕剛主演的熱門連續劇『蜻蜓』的完結篇錄影帶。這是因為順子一直很期待這部連續劇的完結篇,而被綁架的那一天正好是精采大結局,但是她卻沒能收看到。曾有幾次聽她說過很遺憾之類的話,所以A才想把錄影帶一起放進去。雖然這對順子和其家人並無實質上的幫助,但這卻是A在這起案件中唯一看得到人性的地方。但關於此事,被逮捕後A對警方供稱:「與其說是可憐她,倒不如說是怕她變成鬼來找我。」
    早上8點,他們原本想將汽油桶丟棄到海裡,但是將車子駛至江東區若洲15號地若洲海濱公園整備地時,心裡害怕,便將汽油桶從拋出車外,丟棄在整備地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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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月23日
    A跟B因為去年12月在足利區內把一名坐台小姐帶入賓館施暴,被綾瀨署警方以婦女施暴罪嫌逮捕。

    3月29日
    東京都足利區綾瀨署的2名搜查員來到練馬的少年收容所,提調A跟B。因為在搜索他們的家裡時發現了女用內衣,警方認為他們可能還有涉及其他刑案,因此來這裡問口供。
    「你怎麼可以殺人呢」對這句搜查官隨口說說的一句話,A誤以為其他的少年們對警方供出順子的事,便回覆道:「對不起,我殺了她」。搜查員聽了大吃一驚,因為他原本只不過是想要套話罷了。據說A在進少年看守所後,幻聽和幻覺的情況很嚴重,在煎熬下好幾次都打算自首。
    另一方面,在順子被殺害後,C也因為對其他的女性施暴而被逮捕、拘禁過,但因為涉嫌殺害順子,他在4月1日又遭到了逮捕。同時,共犯D、E、F、G也遭到逮捕,整起案件雖然加害人還未成年,但因為情節重大,本案從少年法庭被移交到東京地方法院。
    一般來說,少年刑案是不具名,只用代號表示。但『週刊文春』﹝1989年4月20日出版)裡用加害人的本名來報導整起事件。

    7月31日
    在東京地方法院,A、B、C、D四人首次公審。
    4人以妨礙自由、妨礙性自主、非法監禁、殺人、屍體遺棄等罪名起訴,面對法官的詢問,4人異口同聲地坦承罪行。但B和C的律師則主張自己的當事人是「傷害致死」,而A也改口說自己是「過失致死」,他表示雖然自己沒有打算殺順子的意圖,但也知道繼續施暴下去或許會導致她死亡。A在首次公審結束後失神昏倒,引起了不小的騷動。

    1990年5月21日
    檢察官在東京地方法院的公審上論告求刑時,說出了在過去的刑事案件上罕見的重話——

    「本案是我國犯罪史上罕見重大兇惡犯罪」

    「根本不用斟酌被告的動機」

    「淩辱的手段完全超乎想像」

    據說,旁聽這次公審的記者事後表示:「好像過去全部的刑事審判時用到的詞句全部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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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19日
    東京地方法院分別宣判——
    A有期徒刑17年﹝求刑‧無期徒刑)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求刑‧有期徒刑13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4~6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3~4年﹝求刑‧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檢方認為刑期過輕採取上訴。

    1991年7月12日
    東京高等法院宣判——
    A有期徒刑20年
    B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
    C不定期有期徒刑5~9年
    D不定期有期徒刑5~7年
    法官在宣判時表示:「本案不能因為被告未成年就從輕量刑」。
    而E、F、G則移交少年收容所。

    4名被告的父母雖然向死者家屬謝罪,但不被接受,想要到順子的墳前上香致歉,也遭到了拒絕。
    之後,A的母親變賣房子籌了5000萬円,賠償給死者家屬。
    B的父親也希望能彌補死者家屬,他開始在下班後打工儲蓄賠償金,並將所得存入律師管理的銀行帳戶中。

    評論家赤塚行雄將這一類型的犯罪命名為攔路之狼的「狂宴犯罪」,以1983年的「橫濱流浪者襲擊殺人事件」為先驅、1988年的「名古屋情侶殺人事件」、以及之後的這起「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都是此類型的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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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神作讓的再犯

    整起事件雖然到此結束,但還有下文。

    2004年7月3日
    琦玉縣八潮市的一位電腦操作員──神作讓﹝當時33歲﹞遭到逮捕,他涉嫌綁架、監禁一名男性友人﹝當時27歲﹞,並對他施暴傷害。而神作讓就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命案」中,被東京高等法院判處不定期有期徒刑5~10年的少年B。((罰超輕是怎樣!!(翻桌

    2005年3月1日
    東京地方法院判處神作讓有期徒刑4年﹝求刑‧有期徒刑70年﹞。
    對於判決的理由,法官菊池則表示:「原本期待被告能夠改過自新,被沒想到被告又犯案,這帶給社會很大的衝擊。但也不能否認,有前科這一點的確間接影響到他改過自新」。
    判決後,菊池法官對神作讓說道:「期許你這次服刑完畢後能夠改過自新,重新出發。」之後,被告對判決不服上訴。

    5月13日
    神作讓撤銷上訴,全案有期徒刑4年定讞。((這個也罰超輕是怎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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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oncrete(水泥)

    由於這是【指標性案件】,因此被改寫成小說和翻拍成電影,當然都是限制級的。
    改編成的這部電影,名為Concrete(水泥),台灣、香港沒有進口,在日本則不知道有沒有被禁。
    電影沒有字幕,但其實不用看就可以知道它在演什麼。

    http://www.benten.org/concrete/
    這是日本官方網站,裡面還有預告片。
    電影畫面是超級噁心的,尤其要對照女子被打到毀容後的面目。
    這部電影大概描述了主嫌和三名共犯的背景,他們多無所事事,甚至還會家暴自己的父母。

    他們平時不外乎就是從事盜竊、強姦之類的勾當。
    而他們囚禁這位少女,則完全只是一種好玩心態。
    一開始是強姦,之後則是虐待。值得一提的是,電影拍得很寫實。


    電影中,他們首先拿各式各樣的東西塞女生下體,啤酒罐、刀柄、一大把玫瑰花,甚至還有長木棍,到最後女生都昏厥了。女生肚子餓,但只能吃地上的花瓣。
    之後,主嫌吸毒後就會毆打女子,女子的腹部和下體都整個瘀青了。
    後來,他們還會拿酒精膏淋在她的腳上燒她的腳毛,然後,拚命打她的臉。
    到最後,女子整個臉變形腫脹了。
    很誇張的是,其實有很多人知道他們在監禁一個女生。但就是沒人去報警。((超壞= =
    甚至除了主嫌,其他共犯都知道這樣做是不對的,但卻都跟著他一起做了。有點像是共同分擔責任的心態吧。反正不是我的主意,而且大家都有做。
    像是強姦,大家都有份。
    像是虐待女生,主嫌打完,其他人都要輪流打上幾拳。
    實在是令人髮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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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田一少年之事件簿』的最新作——『劍持警部的殺人』的原型,大概是漫畫『17歲。女子高生監禁殺人』。

    而漫畫『17歲。女子高生監禁殺人』的原型,則是【女子高中生水泥埋屍案(女子高生コンクリート詰め殺人事件)】,一樁真實而殘忍的事件。



    用google找到的被害者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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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少年A-宮野裕史:主犯,2008年出獄
    少年B-小倉讓:第二嫌犯,後改名為神作讓,現居住在東京櫪木市
    少年C-湊伸治:拘禁住所提供者,現居住在千葉市
    少年D-渡邊泰史:目前成為閉居症患者((這是什麼鳥病= =??
    少年E-中村高次:曾在自己的網誌以說笑的口吻回憶這件事,對此毫無反省((淦!!超賤的啦!!
    少年F-伊原:已結婚生子,目前為送報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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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犯行記錄
    (真的很可怕)







    誘拐被害人遭4人輪姦
    監禁被害人,並提供給不良少年朋友十數人輪姦,知情者估計有百人以上((超誇張,而且沒有人跳出來幫順子
    剃除陰毛,將火柴插入性器並點火
    強迫全裸跳舞及自慰
    餵食蟑螂
    以鐵棒插入性器及肛門
    將鐵釘放入玻璃瓶中塞入性器及肛門後打破
    耳膜遭到傷害,導致幾近全聾
    小指指甲被拔除
    訕笑被害人遭毆打而變形的臉
    以鉗子類的工具破壞左邊的乳頭
    以燒融的蠟滴在被害人臉上,並將快燒完的蠟燭立在其眼皮上
    讓被害人喝自己的尿
    口鼻內部出血,被火燒傷的患部潰爛化濃
    以塑膠袋套住拳頭,擊打被害人腹部及肩數十次
    以1.74kg的泰拳練習器,用高爾夫打擊動作數次毆打
    將啞鈴從1公尺以上高度掉落攻擊被害人腹部
    在大腿等處抹上高揮發性的燃料並點火
    以恐嚇的言語威脅被害人
    將死者屍體灌水泥棄屍
    在遺體的乳房中發現數枚縫衣針
    以V8將被害人監禁時的情景錄下來
    腸壁受傷
    被害人遭到受精
    凝固的血堵塞鼻腔,導致只能用口呼吸
    部份牙齒掉落
    被害人頭髮幾乎掉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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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本視覺系樂團gazette的一首歌『体溫』
    http://www.youtube.com/watch?v=nImOLM6XpYg
    (YOU TUBE 影音)

    就是以這件事為出發點所寫的

    中文翻譯歌詞:

    冬天的藍幕和破碎的街燈冷冽了風
    被拋棄那不為人知的足影
    自由被剝奪 

    即使喚醒了陰暗的天花板
    笑聲滲透、玷汙了耳膜
    暴力行為加諸於我身 

    理解是不可能的
    我為何被人所抉擇?應該有個人回答我…… 

    縱使這是如此殘酷的夢我也渴望得到解答
    多麼苦悶的叫喊 很痛苦吧
    縱使這是如此殘酷的夢我也想要獲得啟示
    幾度被撕碎的聲音 是悲鳴…… 

    無瑕整理雜亂的毛髮
    笑聲滲透、玷汙了耳膜 令人昏厥的氣溫參混於仲冬 

    抑制住聲音 勸說自己的話語也開始枯萎
    對於生存這件事感到迷失
    抑制住聲音 顫抖的夜晚沉溺於悲痛
    應允了快要中斷的呼吸…… 

    縱使這是如此殘酷的夢我也渴望得到解答
    多麼苦悶的叫喊 很痛苦吧
    縱使這是如此殘酷的夢我也想要獲得啟示

    臨終前 只想試著展開笑顏...... 



    ----------------------------------------------------------------

    在現代社會中
    要麻就是放火
    要麻就是大卸八塊
    再不然就是吊起來打
    我真的沒看過這麼誇張的變態手段= =

    那些傢伙們以為自己年紀輕就有少年事件來保護他們嗎??
    殺了人,就要認罪。
    只判20年(少年A)我認為實在是太輕了
    而其他人的判刑也太不公了!!
    那些人應該要死!
    不要為有人一起分擔罪行就能夠為所欲為
    只要動手了自己也有罪
    坐視不管也是一樣
    那種"又不是我一個人的錯"的心態是不對的!!

    他們的家長也是非常沒用= =
    既然生了小孩就應要盡責把小孩養好!
    而不是生下一個社會的敗類
    世界上的米蟲已經夠多了
    多死幾個也不差
    自己的小孩犯罪了
    自己也有錯
    放縱自己的小孩在外胡作非為
    根本就沒有盡父母的責任

    犯了錯,就應該認錯。
    就算有個人幫你頂,錯的還是自己。




    幹!!這四個人現在都過得好好的但被害人卻死得這麼冤枉!
    看到這篇文章真是愈看愈生氣!
    施暴內容噁心至極,光是想像胸口就不知疼了多少次....


    橘字是原本分享這篇文的人的感想,而最後一段藍字則是佳婷我好久以前留的心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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