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闌人靜,準備公事的時候,想起某人規定的睡眠時間已經過了。
究竟該繼續辦公還是乖乖去睡?有折衷辦法嗎?
早醒不適用,因為那個晚睡的人一點睡四點爬起來也被訓了一頓。
附帶一提這問題賢妻已經訓話很多次了,可是那個晚睡的人總是辦公辦到忘記時間流速。
公事:整理明天討論的比賽辯題加上寫申論稿以及功課補寫(都考完第二次段考還沒交過作業的人)。
某人:知道晚睡會生氣,平常十一點半就睡,身體健康和丈夫比起來超好的賢妻。
規定睡眠時間:一點。
晚睡者個性:工作狂,吧。常晚睡,也導致假日可以和朋友RC、SK聊一聊就睡死,身體狀況不錯。
賢妻個性:好學生乖小孩,知道丈夫晚睡會鬧彆扭,身材很好外貌上等頭腦頗好的人。
基於健康以及愛妻之理由應該去睡/基於公事為準以及今日事今日畢原則應該先完成。
請各位幫我朋友解惑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