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勝裕/新竹報導】苗栗縣一名33歲色男,2010年8月與堂哥全家一家環島旅行,結果到台東休息時,色男深夜開車載著15歲的姪女外出逛街、買宵夜,竟在車上摸姪女胸部及下體猥褻得逞。
環島結束後,返回苗栗,他約少女外出載到一間汽車旅館開房間,不顧少女反對,性侵得逞。事後少女隱忍均未張揚,直到少女向同學傾吐遭堂叔性侵,同學氣憤幫少女報警。
色男到案坦承犯行。新竹地院法官考量,色男已患癌症、憂鬱症,犯後也坦承犯行,只是尚未與被害人和解,因此依對少年強制猥褻罪及強制性交罪判2年,緩刑5年,期間保護管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