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哲民、實習記者蔡承祐/新北報導】新北市56歲蔡姓男子今年4月上午搭公車,趁車內通勤人群擁擠,掏出自己的生殖器不斷撫弄,被一名男大生通知司機報警,依公然猥褻罪嫌送辦。蔡男起初狡辯揉肚子,經勸說後認罪,新北地檢署今准其緩起訴1年,罰款1萬元。
蔡男今年4月23日上午7時許,搭公車途經新北市新莊區,逕自露鳥把玩。一名長相清秀的男大生瞥見忍住不吭聲,等公車開到台北車站附近快靠站,才大叫通知司機報警。
蔡男起初辯稱腸胃不舒服,用手搓揉肚子時「不小心」露鳥,但有寬大外衣遮住。但因男大生指證明確,蔡男改口招認,當庭寫好悔過書換取緩起訴,另須支付國庫1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