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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裝傻沒用 沒安全證明6月起通通罰

    發表時間:

    毒澱粉3天全台大掃蕩,小吃店、攤商等抱怨黑心上游害死下游,指3天要出具安全證明時間太趕,衛生署不接受這種說法,區管中心主任潘志寬指,已要求澱粉原料商、製造商等上游要自主管理,主動通知下游業者並提供安全證明,6/1起全面開罰,業者說不清楚、不知道一樣要罰,沒有寬限期。

    若下游攤商、小吃店等真的趕不及在6/1前出具安全證明,可先請進貨的上游業者提供切結書,比照美牛作法,例如:「本店使用之肉羹或肉圓不含順丁烯二酸酐化製澱粉」,就可免罰。

    下月起,小吃店、賣場必須張貼安全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