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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警察收賄、記者插股 酒店包庇案全判刑

    發表時間:
    NOWnews/ 2013/03/05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警察收賄包庇色情酒店,竟扯出記者也插股收錢!台北市中山分局先前驚傳有員警插股、收賄包庇色情酒店業者長達四年,而且還有兩家平面媒體記者參與其中插股按月收錢;全案經台北地方法院審理後,4日分別依法判處20年到3個月不等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了解,涉案的前中山二派出所洪姓巡佐,因插股、收賄長達四年,不法獲利超過1千300萬;因此被台北地院認為嚴重戕害警界形象,依貪污、妨害風化罪判處20年有期徒刑,褫奪公權8年。

    另外,酒店業者在檢方偵辦時,也供出洪妻柯慧玉、前建國所歐陽姓巡佐、圓山所陳姓巡佐、中二所吳姓員警、中正二警分局保防組李姓小隊長涉案收賄,因此也分別被判處5年到14年不等有期徒刑。

    而插股經營的兩家平面媒體記者,則分別被依妨害風化罪,判處3個月、6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