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VBS/ 2013/01/10
台大圖書館規定,出入學生一律得把雨傘放在門口傘架上,卻因為數量太多,常有人雨傘不見,或是被拿錯,這個月4日,一名大三學生離開時,發現自己價值上千元的雨傘失竊,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兩名女學生各抽一把傘,笑著離開,查進出刷卡資料,疑似是研究所的學姐,這名男大生把經過PO上網路,堅持提告,侵占是公訴罪,請對方寫論文之餘,思考如何面對檢察官。
白的、花的、長柄傘、摺疊式,碰上下雨天,圖書館傘架總是堆積如山,出入的同學找雨傘,就像一趟尋寶之旅。台大學生:「因為我的傘是紅色的,我想說大家可能都是會拿同樣的顏色,所以應該是不曉得拿錯的,那時候我看到傘不見,我就有進去跟總圖小姐反映,她就也露出無奈的表情,因為其實發生太多次了。」
台大學生:「可能有些人會覺得說,可能只是拿個雨傘,就是比較不會那麼多人追究,大部分人會想說算了。」
雨傘不見或被拿錯,台大學生多少都有類似經驗,很多人摸摸鼻子自認倒楣,這個月4日晚上,一名農經系大三學生到圖書館念書,離開時發現價值上千元的雨傘失竊,這回他自力救濟,調閱監視器畫面,發現有兩名女學生各抽一把傘,笑著離開,查進出刷卡資料,疑似是法研所的學姐。
男大生把經過PO上網路,他說不考慮和解,侵占是公訴罪,請對方寫論文之餘,思考如何面對檢察官,引發網友熱烈迴響,上百人推文說讚,還說學法律的人知法犯法,實在不可取。
校方人員:「他有來調閱錄影帶。」記者:「怎麼說是法研所的女學生?」校方人員:「那是後來報案才查出來。」
校方人員證實,圖書館掉傘事件頻傳,也立出告示,櫃台有愛心傘,提醒學生不要拿錯傘,律師表示,竊盜最高可處5年徒刑,侵占罪也要負擔罰金,圖一時方便,拿走別人的雨傘,可能就得背上刑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