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警分局前警員楊順吉(42歲),涉嫌多次侵占查獲的海洛因等毒品,並與其管區的溫姓女流氓及卞姓女友、謝姓友人等人勾結,強占被查獲的毒品,甚至收賄放人。檢方今依《貪污治罪條例》等罪嫌將4嫌起訴。警方調查,楊順吉暗槓查獲的毒品,轉賣給藥頭,還收受其他毒販至少2萬元的金錢賄賂而縱放,2010年被彰化地檢署指揮警調查獲,檢方今依法將4嫌起訴。而楊順吉販毒部分已被判10個無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