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炯昌/台北報導
為因應募兵制民國103年底實施,民國83年1月1日以後出生適齡義務役役男役期將由現行12個月,縮短為4個月,國防部今(11)日公布訓練規劃與訓練地點。
國防部指出,民國83年元旦以後出生之役男,凡年滿18歲(經徵兵檢查合格)役男,自民國102年起徵集接受4個月常備兵役軍事訓練,區分「入伍訓練」及「專長訓練」兩階段連續施訓,每階段各8個星期;另為配合大專學生就學及畢業就業生涯規劃,大專役男可選擇於暑期分二階段或畢業後完成軍事訓練。
主伍訓練為培養軍人特質,學習基本戰鬥技能為主,施予8週入伍訓練,達到「合格步槍兵」目標,大專役男可選擇於大一(專三)下學期暑期或畢業後接受入伍訓練;專長訓練以培養軍種兵科專長職能為主,施予8週初、中級專長訓練,使達到「合格專長兵」為目標。一般役男於入伍結訓後至各兵科學校接續實施專長訓練,大專役男於大二(專四)下學期暑假接受專長訓練。
國防部作計室軍事訓練處處長李兆明少將指出,募兵制義務役軍人體測標準比照現在義務役士兵,19至22歲役男接受8周入伍訓練後,伏地挺身與仰臥起坐皆為每分鐘25下,3000公尺為19分鐘合格;接受8周專長訓練後,仰臥起坐為34下、伏地挺身為32下、3000公尺為17分鐘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