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是美國勞工部「國際勞工圖表」評比,抑或勞委會近日公布國際勞動統計,都顯示台灣勞工生產力高、工時長,但薪資卻比先進國家低!然而,在社會底層勞動的角落,至少還有五十萬以上的派遣勞工就業條件與環境更差、待遇更辛酸,也享受不到應有的福利與保障。譬如,派遣公司未依法提繳或調整勞退月提繳工資、勞工保險投保薪資以多報少、少報年資,或未依規定加給延長工作時間的工資等。再者,一旦企業經營不善或處營運淡季,往往強迫他們放無薪假,或無預警解僱。
據主計總處一百年人力運用調查,一般受僱員工平均薪資四萬五六四二元,但派遣只有三萬四二九一元;且約二十八萬的臨時性或人力派遣工月薪不到二萬元、四十二萬人不到三萬元。無怪同工不同薪,甚至工作量比正職人員還大!諷刺的是,導致派遣公司低價搶標,間接降低派遣員薪資與福利,及剝削勞動市場的幫兇,竟是因政府機關大量進用派遣員的結果。政府如此公然帶頭違法、做錯誤示範,那又有甚麼資格或立場要求民間企業跟進照辦,而又一邊口口聲聲說要改善勞動市場與勞工權益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