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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害翁遭後車拖3公里亡 騎士到案辯:不知碰到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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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記者吳柏軒/新北報導〕上月底新北市五股區1名87歲的菲律賓華僑陳禎祥,晨運時遭白色廂型車拖行3公里慘死,蘆洲警分局交通分隊調閱監視器,發現陳翁在被拖行前,就已遭另1名28歲機車騎士李明倫撞倒在地,李男到案卻說:「我當時不知道碰到什麼東西就摔倒,爬起來卻什麼也沒看到。」但警方根據監視器時間與李男機車上的擦痕,將他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警方調查,上月30日清晨5點半左右,陳翁慘遭何姓攤商駕駛的白色廂型車,從新北市五股區五工一路、五權一路口,一路拖行到3.47公里外的三重區重新橋下觀光市集,直到何男倒車才掉下來,送醫不治,警方原本將何男依過失致死罪嫌移送。

    但蘆洲警交通分隊長黃國書發現何男的廂型車頭並無明顯碰撞痕,立即派員調閱沿路多支監視器畫面,發現廂型車經過路口的30秒前,還有1輛機車也駛過該處,並且有拍到撐傘路人,透過訪查果真發現,原來之前有機車撞上陳翁。

    據目擊者表示:「看到1輛機車停在現場未熄火,也看到陳翁被撞,以為騎士要報案。」警方後透過交叉證詞與比對時間,前夜循線通知28歲的吊車助手李明倫到案說明。

    李男承認有經過當地,並稱當天清晨上班已經遲到:「過路口時瞬間有個黑影,然後就摔倒,還滑了8公尺,頭還有點暈。」但起身後卻沒發現陳翁身影,為了趕上班便直接離去,後來因手錶不見還回到現場,第二次也沒看到陳翁。

    警方事後在李男的機車上發現擦撞痕跡,李男手腳也有當初摔車的結疤傷痕,初判,因李男經過路口後30秒,何男駕駛的廂型車也跟著駛過,懷疑陳翁先被李男撞倒,馬上就遭何男的車拖行,因此李男事後二度返回現場才會沒有發現,陳翁真正死因仍待釐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