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37歲魏姓男子見友人2名女兒心智障礙,去年先後拐騙2女到汽車旅館,先對14歲妹妹摸胸猥褻,8天後,性侵19歲姊姊得逞。事後,因妹妹觸摸同學陰部,行為讓師長起疑,追問下才知姊妹倆遭魔掌,報警處理。法官依乘機猥褻、乘機性交等罪判魏男4年徒刑。
法官審理時提示照片,要中度智能障礙的妹妹,指出哪位叔叔欺負她?她搖頭說:「不是叔叔,是變態!」法官也詢問她「為什麼用手摸同學尿尿地方?」、「是不是有人曾經對你做這樣的事,你覺得不舒服?」她點頭。
魏男在警訊時,否認有猥褻、性侵,辯稱因被害人想上廁所,才帶去汽車旅館上廁所,法官認為,汽車旅館離被害人家僅10分鐘車程,且沿途有加油站可借用,何必多花金錢,刻意製造共處一室的動機可議。
法院審理時,魏男改口說,帶妹妹上汽車旅館上廁所時,她脫光衣服在浴缸玩水,並拉著他玩,「我從一開始憐憫的心,變成邪惡的心」。
2姊妹一度採沉默、不回答,續而流淚、啜泣。最後指傷害她們的:「不是叔叔,是變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