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姓男子去年7月27日在三重區某旅館,和14歲少女約好以2300元代價性交易;少女8月離家出走去找詹,但說自己只有14歲,詹仍帶她回租屋處發生關係,直到詹涉嫌媒介性交易被警方逮捕,才揭發此事。板橋地院依與未滿16歲女子性交易等罪,判刑2年。
【2012/12/03 聯合報】@ http://ud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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