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文鍠、鄭旭凱、詹士弘/綜合報導〕雲林縣議員林朝寶今年3月在咖啡店抽菸,不滿店家報警,不但辱罵女警「白目」,揚言要把女警調走,且不斷推擠致女警臉頰受傷,被依妨害公務送辦,一審判刑一年、緩刑3年、褫奪公權3年;林提上訴被台南高分院駁回,判刑確定,因被褫奪公權,將喪失議員資格。
林︰媒體過度報導
對判決結果,林朝寶表示,是媒體過度報導,影響法官判決,他無言以對。
民進黨雲林縣黨部主委林源泉表示,若判刑定讞,黨部會移送評議委員會審議,最重可除名。
雲林縣政府民政處長徐忠徹表示,未收到判決文之前無法表示意見,但若二審維持一審原判,由於有褫奪公權3年的判決,依地方制度法第79條第1項第7款規定,從判刑確定之日起,依規定將解除林朝寶縣議員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