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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廁偷拍辯「紓壓」 男大生遭訴

    發表時間:
    聯合報╱記者徐尉庭/台北報導】
    2012.11.24 02:55 am
     

    劉姓大學生在學校用手機偷拍女同學如廁,向教官認錯,但偵訊時改口「進女廁是為紓壓」且沒帶手機;檢察官調閱監視器發現他進廁所有「低頭族」動作,劉又改口承認帶手機進廁所但沒偷拍,檢方昨將他起訴。

    被害女大生指控,今年5月11日上午在學校上廁所,發現廁所門縫下有黑色手機,她大聲尖叫,偷拍者趁機落跑。事後,她到教官室報備,請學校幫忙抓「偷拍狼」。

    校方調閱監視器發現,一名男子尾隨被害女學生進入廁所,張貼公告提醒學生。公告2天後,劉姓男大生(19歲)向教官「自首」,還透過校方寫道歉信給被害女生,表示「抱歉造成妳的困擾」。但被害女子堅持報警提告。

    檢警查扣劉使用的手機、記憶卡,送鑑定發現記憶卡毀損,資料無法還原,無法證明劉有偷拍;且劉在檢方複訊時也否認犯行,今年9月一度獲不起訴處分。高檢署認為案情有疑,發回士林地檢署重新調查。

    檢方再度傳喚劉,他仍否認犯行,辯稱進女廁是要「紓壓」,沒帶手機,也沒有偷拍行為。「進廁所前為何要看手掌呢?」檢察官依監視器畫面,質疑劉進廁所前為何有「低頭族」看手機的動作,劉隨即改口說有帶手機,但沒偷拍。

    檢方認為劉說詞不一,加上被害女子指證歷歷,學校教官證稱劉留下自白書、道歉信,也有監視器畫面,這些間接證據可認定犯行,昨天依妨害秘密罪嫌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