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花蓮某一間寄養家庭的負責人性侵3名寄養女童和少女遭判刑,花蓮家扶中心表示,將嚴審寄養家庭以防止再發生類似憾事。
花蓮一名寄養家庭負責人於民國94年起接受花蓮家扶中心委託,擔任寄養家庭,但卻從當年1月起至民國99年10月止,對3名寄養的女童和少女猥褻、強制性交近120次。
被害人向社工反應後報警查獲移送法辦,男子日前被判刑12年10月。
花蓮家扶中心表示,這起寄養家庭負責人性侵寄養對象案件,是家扶中心辦理寄養家庭計畫20年來的第1次,事件發生後,家扶中心和花蓮縣政府隨即檢討防止類似憾事再度發生。
花蓮家扶寄養家庭有70多個,協助家扶中心照顧遭家暴、性侵、弱勢的幼童,成效顯著,近年來因需要照顧的幼童人數增加,家扶中心還對外招募寄養家庭,希望社會善心人士加入寄養家庭行列。
花蓮家扶中心指出,招募寄養家庭將進行全面篩檢和審核,除注意寄養家庭負責人的學歷外,也會瞭解健康狀態、個性、家庭背景和寄養專業知識、觀念等條件。
花蓮家扶中心表示,在完成寄養家庭相關條件初審後,家扶中心會與花蓮縣府進行聯合評估,並進行家庭訪視,經審慎充分評估認為符合規定後,才會讓受保護對象到寄養家庭接受照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