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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辯「少女外貌似妻稚氣」 男援交判3年2月

    發表時間:
    2012年11月15日13:40

    30多歲的已婚廖姓男子,去年2、3月不甘寂寞,在雅虎即時通認識1名年僅12歲的女學生,2人當了5、6個月的網友,廖男竟大膽以3000元代價約出女學生援交,去年8月10日載女學生到新北市汐止的汽車旅館嘿咻,女學生母親事後發現,怒控廖男性侵。

    廖男辯稱,不知女學生未滿14歲,因她外貌看起來和廖妻一樣,個頭嬌小、外貌稚氣。但士林地院法官認為,女學生援交當天身穿牛仔褲、素顏,廖男身為育有2子的成年人,不可能判斷不出女學生年紀,審酌女學生母親不願原諒,且廖男數度到女學生家中企圖和解,干擾女學生生活,依對未滿14歲女子性交罪,判他3年2月。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