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5日15:51
高院法官宋明蒼因承辦法官貪污案時,私下與被告法官房阿生見面,被司法院處分停職一年,宋明蒼沒有如預期向新成立的職務法庭起訴,反而到監察院檢舉司法院長賴浩敏任期違法,並下戰帖表示,願在電視上公開和賴浩敏辯論。
宋明蒼指出,賴浩敏是遞補前任院長賴英照的院長和大法官職缺,應接任到原任期2011年9月30日為止,從10月1日後就沒有職權,作任何行政處分或參與大法官會議,也就是包括他在11月18日被處分停職、以及13件大法官解釋都應該無效。
高院法官宋明蒼被司法院處分停職一年。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