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Wnews/ 2012/10/31
社會中心/台北報導
藝人陳凱倫兒子陳銳因涉嫌校園簽賭與黑吃黑強盜案,台灣高等法院合議庭審判時認為,陳銳在關鍵證詞上避重就輕,且沒有後悔的表現,因此以結夥搶劫罪,加重判2年;賭博部分,高院則駁回上訴,維持5個月徒刑確定。
陳銳在高中時,涉嫌參與簽賭,協助討債並拉同學加入幫派。日前,陳銳的手下贏得高額賭注,使他必須支付48萬元時,將18萬元裝得很厚,偽裝成48萬鉅款的紙袋給被害人,並請友人協助搶回來給他。
檢察官以加重強盜罪將陳銳起訴,求刑9年9個月。士林地方法院認為陳銳有心悔改,賭博罪判5個月,加重強盜罪判1年3個月,合併執行期為有期徒刑1年7個月。
不過,高院審理時認為陳銳在關鍵問題上不斷辯解,否認犯案,年紀輕輕卻未畏懼法令與悔悟,因此以結夥搶奪罪判處2年徒刑。審酌他不斷辯稱自己非主謀,否認參與案情兩項原因,不予緩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