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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警包庇同事酒駕 還找人頂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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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長事後聽聞 通報查辦

    〔自由時報記者姚岳宏、林俊宏/台北報導〕台北市警局驚爆派出所員警集體包庇自己人酒駕,至少有四警就在值班台前「喬案情」,喬好後竟由一名少年出面頂替!原本一切天衣無縫,但所內同仁茶餘飯後閒聊時被所長聽到,才東窗事發。

    警方已將酒駕肇事員警、幫他「善後」的四名員警與涉嫌頂替的一對母子共七人,分依藏匿人犯、湮滅證據、偽造文書及公共危險罪送辦,台北地檢署收案後,指示警方再調查有無他人涉嫌關說,全案偵辦中。

    警改會發言人馬在勤昨痛批:「幫這種忙是幫倒忙!」表示這種友誼會害死人,尤其警察知法犯法,非常離譜,認為警方單位應再加強「執法者絕不可以身試法」宣導教育。

    檢警調查,本月八日凌晨,吳興街派出所四十六歲已婚員警蔡銘殷,與同樣已婚的盧姓女友人到朋友家聚會喝酒,凌晨二時由蔡銘殷駕盧女轎車載著盧女離去,兩人行經挹翠山莊附近,蔡員擦撞路邊兩輛車,下車查看時不勝酒力,醉倒路邊。

    值班台前善後 知法犯法

    附近民眾聽到碰撞巨響,打一一○報警,吳興所員警王俊翔及陳威助趕抵,盧女告知二警「肇事駕駛是你們的同事蔡銘殷」,二警一聽,先將盧女帶回警局,並找拖吊車拖回肇事車輛。

    因值交接班時間,另兩名準備接班的員警蕭友舜及黃致惟得知,認為蔡銘殷酒駕肇事,依規定至少要被記大過重懲,但蔡員已醉得不省人事,四警就在派出所值班台前討論如何「善後」。

    有人提議盧女找人來把車開走,但後來盧女找來自己未成年的兒子到派出所,折騰一陣子後,肇事駕駛竟變成盧女兒子,頂替原本開車的蔡員,還煞有介事開了一張無照罰單,全案至此「圓滿解決」,沒人向上面報告。

    吳興街派出所長李天棟當天不知此事,但事情在所內口耳相傳,還變成茶餘飯後話題,三天後所長無意間得悉大驚,認為「紙是包不住火的」立即通報分局長及督察組徹查。

    涉案四名員警 否認包庇

    督察組馬上派人到派出所值班台調閱監視畫面及約談五名員警,除蔡銘殷表示當時喝醉,不了解情況,其他四警皆說當時情況混亂,「是盧女一再說車是她兒子開的」,事發後她兒子先離去,才會傳肇事人來派出所開罰單,否認包庇。

    督察組訊後將蔡銘殷調警備隊,王俊翔被調往六張犁派出所,其他三警暫留原所,靜待司法調查。記者昨前往警所與警備隊,涉案員警均不在辦公室;蔡銘殷對於同事為了他發揮「同袍情誼」,卻變成被告,感到萬分抱歉。

    信義分局長王嘉衡表明絕不護短,如調查認定員警涉案,該怎麼辦就怎麼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