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郭芷瑄屏東縣21日電)屏東縣東港鎮昨天凌晨發生的3死3傷車禍,肇事逃逸的駕駛在出面投案後,被法官裁定新台幣100萬元交保。
涉嫌肇事的男子陳文昌昨晚在律師陪同下投案,警方今天上午將他移送地檢署,檢察官依過失致死及公共危險罪聲押,法官審理後,裁定100萬元交保。
死者羅志宏的父親表示,既然陳文昌有逃亡串證之虞,為何還要讓他交保,讓人無法信服。
東港鎮昨天凌晨12時許發生1輛掛著註銷車牌的BMW自小客車撞倒2輛機車,導致3死3傷。其中,羅志宏夫妻死亡,7歲女兒重傷,4歲兒子輕傷,肇事者沒有救人,當場逃逸。
50歲的陳文昌昨晚在律師陪同下向警方投案,陳文昌向警方表示,原本車子是由車主林姓友人開,但林姓友人說精神不濟,才由他開,車上還載有吳姓友人。
陳文昌說,開車前有跟朋友吃薑母鴨,之所以會逃逸,是因為沒有駕照,事件發生後,他打手機叫兒子到現場載他們離去。
陳文昌上午要移送地檢署時,羅志宏的家屬到警察局追打陳,陳不斷道歉說他不是故意的。
羅志宏家屬表示,當時有一名身上有酒味的年輕人作勢要打目擊者,懷疑陳文昌不是駕駛,是頂替他人。
警方說,陳文昌投案時酒測值是0,但離車禍時間已20小時。警方已從肇事的自小客車上採證,將與陳文昌比對